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51|评论: 0

[转载分享] 养气圃(67)_天与火,同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养气圃(67)_天与火,同人//



大象: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辩物。

注释:类族 = 分以其类;以类而聚也。辩 = 辨也。辨物 = 加以分类而辨别之。

解译:干天在上和离火性上,性相同故为同人卦;君子借此卦象,来分门别类,以细分辨其情理。

解述:干天在上之物,离火性亦向上,故天与火性相同,是为同人卦;又天下有火能照明万物,能分门别类,并细分异同之处,如人的贵贱、上下、亲疏、贤愚、善恶、是非,物之美恶、精粗、贵贱、顺逆,君子人从政仿同人卦,能分别族群及万物之异同,使能物辨而理明而道立而天下化,使族群类而民一而政行而天下定。

参考:
系下:中心疑者其辞枝;
系下:诬善之人其辞游;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
春秋繁露:别嫌疑,异同类;
礼乐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
傅隶朴:大舜升朝,元恺同升,飞廉(纣时)进幸,恶来跟进;
傅隶朴:宋徽宗于元佑、绍述两派人物,辨别不清,以致互为乘除,终致亡国;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