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文明办、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等部门公布了2016年四川省最美少年和美德少年评选结果,全市共五名学生获得“四川省最美少年”和“四川省美德少年”荣誉称号,其中,隆昌县两名学生获评 “四川省美德少年”。 经过基层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全省共有10名同学获得“四川省最美少年”称号,100名同学获得“四川省美德少年”称号。隆昌两名学生榜上有名,第七中学代祥和、特殊教育学校何红伶获得“四川省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近年来,按照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隆昌广泛开展了“十佳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事迹突出,富有孝心、爱心、诚信、勤俭、自强等中华美德的优秀少年。此次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用身边的榜样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塑造美好心灵、养成良好习惯、提升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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