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爆乌拉特中旗旗委旗政府领导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内幕 2012年初,我公司——大磊房地产乌拉特中旗分公司,投入巨资在乌拉特中旗依法建设北疆明珠A座商业楼。该商品楼在建设时“五证”齐全,楼层共计7层,建筑面积达10900平方米。到了2013年年底,我公司完成了工程主体建设,之后因房地产市场行情低迷而停工。 2014年4月,乌拉特中旗政府领导突然告知我公司负责人,经乌拉特中旗旗委、旗政府考察调研和研究决定,认为北疆明珠A座适合改造成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旗政府准备收购该栋楼房。最初,我公司对此消息感到很兴奋,但是接下来乌拉特中旗政府的举措让人很是心寒。在没有与我公司达成任何意向,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旗政府要求我公司对楼房进行改造。 我公司曾多次与乌拉特中旗政府协商,希望待双方议价定价和签定书面收购合同后再进行改造,可乌拉特中旗政府相关领导坚持先改造再签订合同等手续。本着听从政府领导,为人民服务的态度,我公司紧急多方筹措资金,按照旗政府要求对楼房进行大面积的改造。 2014年6月乌拉特中旗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后,派遣施工队对我公司的商品楼进行政务服务中心装修。目前,旗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的政务服务中心已装修完毕,正准备搬迁。然而时至今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依旧不肯与我公司协商价格、签定收购合同。同时,乌拉特中旗信用联社也未与我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没有签订任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在我公司商业楼内装修了信用社的营业网点。 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因楼房建设,以及按照乌拉特中旗政府的要求进行改造已经花费巨额资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债台高筑,仅商业银行利息一项,就累计达到4000多万元。我公司在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运营费再加上农民工工资、企业的相关税费和公司技术员工资等,使我公司霜上覆雪、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面对巨额损失,公司面临破产的窘况,我公司多次与乌拉特中旗政府协商,乞求政府能够尽快解决我公司的困难,但乌拉特中旗政府依旧不理不睬、一拖再拖,从2014年4月至今,已经两年多过去了,我公司未能拿到乌拉特中旗政府分文购楼款。 关于收购该楼房,乌拉特中旗政府分文购楼款常务副旗长曾经公开承认 “购买北疆明珠A座并将其改造成旗政务服务中心也是旗委、政府经多方调研后定下来的事情。”可是,一问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的各级领导就开始“踢皮球”。那么,乌拉特中旗旗委、旗政府究竟为啥要投资千万装修一栋还没买到手的商业楼呢?既然购买北疆明珠A座将其改造成旗政务服务中心是旗委、政府经多方调研后定下来的事情,作为乌拉特中旗旗委书记的徐茂龙自然应该对这件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我公司破产不出售该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乌拉特中旗政府既然能够花费1000多万元进行装修,为什么不能支付早就应该支付的购楼款项,既然购楼是旗委、政府经多方调研后定下来的事情,为什么在履行各项购楼手续上却一再拖延,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坑害人民的,政府应该是由组织有纪律的,不是无规矩无章法的。面对濒临破产的公司,面对即将失业的公司员工我公司请求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重视,调查核实。对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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