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销违法文件群众赞扬送来锦旗 2017年2月28日上午上班不久,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里的法官们如往常一样忙乎,突然大楼门前传来一阵敲锣打鼓之声。春节都过了,怎么还传来敲锣打鼓之声?原来南充市西充县实验驾校的教职工们,向南充中院送锦旗来了。该校教师把绣有“坚决执法保正义,秉公判决为公正”等字样的锦旗送给南充中院法官。28日上午,来自西充的群众还敲锣打鼓,还到顺庆区法院、嘉陵区法院送锦旗,感谢并赞扬、鼓励人民法官继续“一心为民忠于宪法”。
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135号文件”、嘉陵区运管分局颁发的“215号文件”,却允许注册地在南充市嘉陵区的川东北驾校招收外市(州)学员、同意学员在西充县开展培训业务。这引起南充市内外驾校不满。作为对“135号文件”、“215号文件”不满的代表,西充县实验驾校在2015年1月、2015年5月,分别将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区运管分局起诉到顺庆区法院、嘉陵区法院,状告他们不履行法定职责、颁布违法文件。在一审中,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区运管分局均败诉。此后,运管部门或第三人上诉到南充中院。2016年12月,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135号文件”违法,撤销违法条款。2017年1月13日,南充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215号文件”。 【南充中院法官(左)接过群众送来的锦旗】
【群众抬着锦旗到顺庆区法院 】
【群众向嘉陵区法院送锦旗】
2017年2月16日,南充市运管局及嘉陵运管分局表示:协调各方执行南充中院的终审判决。南充市人大代表、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认为:政府部门颁布的文件因违法而被法院依法撤销,在南充极为罕见,这体现了时代的进步。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汪仁洪 罗薇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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