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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运管局局长曾颖违法行政,川东北驾校、川东北考试中心违法经营收入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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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07:32
曾颖又不敢见人了。

发表于 2017-3-2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thread-14442356-1-1.html                   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调整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区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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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mp.weixin.qq.com/s/4cgOMauP0p18P7JPvYi44w【消息】上访人员不用愁了!中央政法委出台最严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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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处理上访人员的要求规定。《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①不管上访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②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和无理取闹。

     ③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④依法处理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工作,不能一抓了之。

     ⑤中央政法机关对省级政法部门批准依法处理的上访人又以此为上访的案件,不在向下交办。

1
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可撤职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除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

2
欺骗上级造成严重后果可开除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除级或撤职等处分:
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3
决策错误导致信访发生将究责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除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超越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4
主要领导须及时处理重要来信

《解释》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等处分:
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

5
中纪委副书记:党政一把手同样适用

对于违反信访纪律的行为,是否适用于地方党政一把手,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明确表示“同样适用”。
6
驻京办若无合法手续,不得抓人

         各地方没有北京市案发地派出所移交地方处罚的移交手续,各地方就无权进行处罚处理。
          训诫书本身就属于警告类轻微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不管进行什么样处罚之前都必须要有讯问笔录,且只有案件发生地当场执法警察有权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别人无权进行执法训诫。
          驻京办无权开具假训诫书对本人进行训诫,属于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无执法权。
         在执法前除了要满足以上条件,还要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否则不能进行执法,已经执法的,其执法行为无有效力,其执法行为可视为是侵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利,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要赔偿精神损失。
         当事人因某一行为在一天内受到训诫后,当场被执行拘留,属于一次双罚。同一事件不能同时进行一次双罚,属于量罚过重,违反执法程序。

发表于 2017-3-2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3-24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12:36
南充的老火多的很,纪委可能就是养老虎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12:36
南充的老火多的很,纪委可能就是养老虎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13:22
现在曾颖还是开心,传说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他也好解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17:48
曾颖今天下午夹着尾巴逃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17:51
曾颖强行违法。多次违法充当川东北黑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4 22:52
嘉陵车站驻站运管黑车保护伞,长期收黑车保护费,运管太坏,

发表于 2017-3-24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3-25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09:07
曾颖大限将至,板不到几下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09:13
现在曾颖大老板,白天不敢上班,晚上不敢出门……可怜的孩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09:15
你说以后曾颖局长被免职,被关监,会不会有人去看他?有,因为他即使做鬼,别人也不会放过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09:20
曾颖局长,不怕他们,我觉得他们是想忽悠你,不虚他们!
发表于 2017-3-2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曾颖不作为,乱作为,对抗法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顺庆法院的执行文件,曾颖不放在眼里,现在只能跨区执行!希望嘉陵法院能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IMG_7116(1).JPG IMG_7117.JP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10:15
张付院长再无法保曾颖了,曾颖必败!人民必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5 10:16
曾的骗术非常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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