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2016-02-15 2月5日,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盐亭县财政局、盐亭县地方税务局根据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本着“鼓励购房、活跃市场”的原则,联合制定了购房补贴政策。 一、购房补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愿意给予购房户2万元购房补助的房开企业所销售的商品住房。 二、补贴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套补助2万元,县财政每套补贴1万元。 三、设立购房补贴款专户:专户在县财政局支付中心开设,财政、地税、规建共同监管。 四、建立专项补贴资金制度:凡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在参加活动楼盘购买的商品住房,开发企业网签后携合同凭开发商存补贴款票据在房管所备案。 五、购房时间确认: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并由房管所备案确认。 六、享受购房补贴的前置条件: (一)提供购房收款依据(收款收据或银行转账凭证),通过开发企业网签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房管所备案。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向购房补贴专户缴存配套资金的存款凭证。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缴纳税款,向购房户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购房户缴纳契税并取得契税税票;房开企业填报申请表。 流程图:商品房网签《合同》后房管所备案,提供收款依据、配套资金存款凭证——房开企业缴纳税款、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 ——购房者缴纳契税,取得契税税票——规建、财政、地税审核——财政局兑付 (四)购房人领取购房补贴款后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前要撤销合同的应退还财政、开发企业购房补贴款。 (五)2016年1月1日前已在我县出售的商品住房及网签或备案的房源,不享受本次补贴;2016年1月1日前已在我县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或备案,在本次活动期间撤销合同并另购商品房的家庭不享受本次补贴。 七、支付方式: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领取购房补贴的本地银行账号信息;如购房业主未成年的,可提供其监护人银行账号信息并提供监护人关系证明。在经过审查合格后,将财政及开发企业补贴资金直接转款至购房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八、购房补贴兑现时间:在2016年3月30日、6月30日、8月30日分批兑现。购房补贴兑现过程中,规建、财政、地税全程参与监督。
云溪镇人民政府自己公布的东西,为什么说话不算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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