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上面的评论,许多人的想法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其实,正是你们的这种心态增长了他们的气势,他们都以为你们什么都不懂,渐渐地他们能够决定一切,他们上面有人罩着,你们必须按照它们的意思办事,不然以后办事情你们是知道的。看到这些,我突然想起了梅河公案里的那个村领导,为了自身利益,诱惑村民,公然的阻扰公安大队的缉毒行动。你们想想,他们当领导的,致村民的利益何在?怎么对得起当初在红红党旗下的宣誓?对于楼主所说,初选的村主任马上就满45岁,小学文化,怎么能体现村书记个人所谓的年轻化,知识化。其实,这些问题也不是问题,关键是现在选取的村主任,村书记相关领导说是以村的形式主义选取,我真是不明白,这个村主任是政府行为,还是村领导个人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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