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哪一年开始,一年一度的春节变成了“逼婚节”,也成为了不少剩男剩女的噩梦。为了能够抵抗三亲六戚的轰炸式逼婚,很多人选择了租个女/男友回家过年,想必刚刚过去的新年就有很多人用了这个烂招。 为什么说租女/男友回家过年是烂招呢?小编凭借着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来看,租友回家过年虽然能帮你躲避逼婚势力,但是却会在无形中会带来很多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类型: 一、合同风险 一般来讲,租女/男友回家过年都会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会约定“租金”多少及其支付方式,那么这个合同为何存在法律风险呢?小编总结处以下两个原因: 1、“租”女/男友合同不是租赁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也就是说租金合同标的物只能是物,而租女/男友协议中的标的是人身,因此该合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合同。 2、“租”女/男友合同不具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任何合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租友回家过年所签合同标的是人身,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由此可见,租友合同既不是正规的租赁合同,又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如果一方毁约,另一方是无处诉求的,暗藏的风险不言而喻。 二、财产风险 很多剩男将租到的女朋友带回家后,父母常常会赠与“女友”一定的财务,由租友引发的财产风险也就此衍生。 租友期间所赠财务属于赠与物,自赠与物交付时生效,赠与对方的礼物不能再要回来。但是如果是一方亲友基于错误地认为租友合同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一方的礼物,就属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并把已送出的礼物再要回来。 不过,顶泰律所还是得提醒下一下大家,虽然很多租友合同都会提前约定,所收礼物应在租期结束后退回,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日后想要维权也是非常艰难的,所以要想拿回亲友误赠的财务,一定要善于收集相关人证和物证。 三、人身风险 一般的租友合同都有一项特殊的规定,即“陪吃陪玩不陪睡”,但根据顶泰律所多年的行业经验来看,依然隐含两大法律风险: 1、女方的人身风险 在租友期间,如果男方违反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的,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假戏真做的风险 虽说双方都明白租友是假戏,但是现实中假戏真做的却不在少数,其中自愿发生关系并致女方怀孕的,由于怀孕的结果是两人的共同行为造成的,所以由女方一人承担会显失公平。 因此如果女方进行流产手术,基于公平原则男方应当承担一部分费用。而如果女方坚持生下孩子,而男方坚持不承认孩子,则需要经过亲子鉴定证明孩子和男方确属亲子关系后,要求男方承担起作为亲生父亲所应承担的抚养义务。 最后,小编还是提醒广大单身贵族:法律风险多,租友需谨慎!无论是为了宽慰父母还是抵抗亲友,租朋友回家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一旦产生法律纠纷更是会让你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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