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回答的三个问题,你没有答复。现在又把话题转移到梅兰芳身上。我没有说过梅兰芳的武功不行,是你说的“梅兰芳的武功不行”。在争辩中,是你说的就是你说的,不是别人说的,不要强加于人。作人应以诚信为本,光明磊落,方显你的人品高尚。在辩论中,实事求是,不横扯筋,不搞诡辩,不转移话题,方能辩论下去。反之,就没有辩论的必要。搞诡辩术、玩弄辩论的卑鄙技俩是可耻的。
陈巧茹的唱功平平,我不认为她是川剧表演艺术家,也不认为她是川剧巾帼。这是我谈论的主题,但你没有用事例来证实陈巧茹是表演艺术家和川剧巾帼,让事实说话,而是避开主题东拉西扯。我们没有求同的可能,于是我提出我保留我的意见,你保留 你认为陈巧茹不错的意见,意思是不再与你争辩了,这算是我主动解决争端的友好太度,是不是?可是你并不知趣,你把我当成好欺的,继续向我挑衅。你在我发表的表演艺术家应该由国家政府掌控的另一帖子里捞稻草。我的这个帖子的内容又没有针对你,也没有招惹你,可以说与你无关,你又何必来挑刺。安的什么心?我谈到梅兰芳在京剧领域里取得巨大成就,称为表演艺术家,你故意跟我抬杠,挑漏眼,捞稻草,你跟帖说梅兰芳还有不足,我要你说具体一点,你回复说“梅兰芳的武功不行”,我将就你的原话“梅兰芳的武功不行”来反驳你说:‘武功不行’,不影响他的表演艺术家的声誉。这一下你就抓住了所谓的“把抦”,用贼喊捉贼的卑鄙技俩污蔑我,说我也说了“梅兰芳武功不行”的话,对我倒打一钉耙。我说你诋毁梅兰芳的声誉,你说我承认“梅兰芳的武功不行”,同样是诋毁梅兰芳的声誉。你贯用贼喊捉贼的卑鄙技俩,把自己作贼的罪行转嫁给他人,这行为太卑鄙了,只有你才做得出来,在网友之间的正常辩论中耍卑鄙手段,嫁祸于我,不是我说的“梅兰芳的武功不行”,你用贼喊捉贼的卑鄙技俩强栽在我身上,说我承认“梅兰芳武功不行”。你太缺德了,太不友好了,我和你还有什么网友的关系可言?我算是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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