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都君鸿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钟青,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山镇学堂村以招商引资的形式与我公司(成都君鸿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号与学堂村委会以45万/公里的价格签订了学堂村的公路路面硬化承包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我方、学堂村、北山乡政府各持一份(乡政府一份由村委会代转交),合同内容见合同复印件。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经学堂村全体干部及村民代表验收,得到学堂村委会全体干部认可并认定合格,并按合同内容已经给我方出据了公路验收合格通知,且出据了欠条。当时合同内容约定的付款方式是2013年底前应付80万元、2014年春节前应付106.1万元、2014年年底前付35万元,余款30.4万元在2015年7月份前付清,可时至今日,总价251.5万元的工程款只付了部分民工工资,还差114.1万元一直未付,到2017年1月26日区交通局下拨我方施工公路工程款30多万元又被北山镇无故扣压!。
五年来我公司反复找学堂村讨要,期间招待费用都花费十几万元,可村干部还是推三阻四打发我们,实在无奈我们找到北山乡请求乡领导出面协调,可是乡领导竟然称不知道学堂村村公路硬化一事,叫我们和谁签的合同找谁去,称我们只能找工程主体方--学堂村,(据学堂村书记张忆德解释,学堂村村公路硬化因没有让镇领导出面发包《当时镇领导曾打过招呼由其关系人承建-所以故意刁难!》)。我公司系一个外地企业,每次来回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来来回回都好几十次了(到目前为止差旅费都花了好几十万),可村干部都是借机推脱,要么说有事忙着不见面,要么以无钱支付为由逃避。按当时合同上约定确定资金来源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民筹资金,学堂村总共1239人,该村村民人均按村干部要求500元/每人已缴纳(总共有61。95万元)。第二部分:财政一事一议补助资金,学堂村有5.9公里村道公路修建项目事项。第三部分:村公路硬化指标项目交通局补助资金,当时签订合同时村委会当事人称该村已下达5.9公里硬化指标,且已全款下拨(总共147.5万元),应该完全有钱支付我公司工程款!这三部分钱到哪里去了?
时间将过五年,据时任北山乡乡党委书记邱宇称:我2013年硬化该村的村道系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学堂村对口扶贫通过体彩中心扶贫的专项扶贫项目,且2013年款项已全部到位,据我方了解到,此款项确实在2013年已全部到位,当时此款下拨后已由达县交通局移交该5.9公里专项资金147.5万元现款到了通川区交通局,文件号为:《2013达市交规划函(2013)222号》。我方还到通川区交通局了解到:通川区交通局在2014年年底划拨了学堂村村公路补助款38.5万元到了北山乡账上。可在2014年年底学堂村只支付我公司10万元工程款,2014年38.5万元是交通部门的计划内村公路专项补助款,作为专项资金为什么挪为他用?我方了解到某人在2014年年底硬化了沙嘴河段800米村公路时,完工后就支付了他全款49万元,同样是硬化乡村公路,计划内公路先硬化的款却没钱支付而后硬化的计划外的可以全款现金支付。这是什么道理?期间我方多次到北山镇向镇领导反映情况,可是个别领导却恶语相向,推脱的一干二净(有录音为证),太黑暗了!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第六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截留、挤占和挪为他用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追责!》2013年至今学堂村的下拨款项明显存在严重的乱作为行为,为讨回这工程款,我们四,五年来向各个部门反映情况,也向领导汇报过,可就是落实不了,为什么达州办事这么难?我们带资全垫资做的公益项目款已到位,可我们为什么收不到应收的施工款?让我们太心寒了!我们再也不敢来达州投资了,中央这么严厉惩治不法官吏为什么达州还是这种风气?别让个别害虫破坏了达州的投资环境!恳请上级领导重视过问部分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按合同条款还上我们该收的血汗钱!谢谢!
此据 成都君鸿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青 电话:13566224199
2017年 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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