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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一块钱竟引发血案,世人都该吸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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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2:56
其实中国的法律应该改一改,不管你是否有精神疾病,在杀人的时候也应该犯了杀人的罪名,不要说我是精神病就能逃脱法律,难道精神病的命比正常人的命值钱一些?这些精神病杀人的案例比比皆是,不能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必须要加大力度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2:57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2:58
有时你会发现有些习武脾气爆躁的保安保镖、有钱有势的人都有残疾证,有了经神病证天下大可去得,法律会保护你杀人放火的,总之,一证在手,一世不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2:59
这个老板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2:59
只能听懂菜刀语言的人,早晚会遇到菜刀教他们讲道理!湖北人尤其要记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1
当我看到标题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精神病就可以杀人啦,拉去枪毙得了,,看完之后我又觉得这是在为民除害啊,,,车站乱象大家都是敢怒敢言不敢动,只有这个精神病做了大家想做而不敢做的,放在乱世他就是打抱不平的英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1
要处罚 不要因为自己有 病 就可以为所欲为
拿着自己有病的幌子 就能随便触碰法律的底线
在加上罪患,犯罪性子恶劣!
一定要处罚 为死者讨回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2
与人为善,低调一点,做人总需厚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3
店老板有错在先,你不乱收钱,加上出手和出口伤人就不会有事了,都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3
这老板多收一块钱发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5
天呐这是我同事他老婆的同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6
有因才有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6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扳,时辰未到!时辰一到,立即现报!同意的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6
情节恶劣严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7
店老板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09
直接大卸八块,在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12
精神病人就不应该出来,就该受到管制。再不管制他,还会被他弄死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12
以前在广州火车站手机没电了,打个电话,市话,记时器显示3分,旁边收钱的机器显示45元!哎!没办法外地人,没有带武器,这些宰人的老板当时语言都是特别的横,知道是外地人好欺负,不知以前欺诈多少人了,今天遇上了个神经病,教育一下了,,还先掐人家脖子,按在壁子上,真该死,杀得好,为民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12
一块钱也是血汗,打工仔的清苦岂能容忍天尽的羞辱与宰割,可见打工仔生活的窄小空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0 13:13
该,该死,特么的,我也被坑过,5元的面条最后50元,不给门都出不了,jc?我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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