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我局收到关于定水镇5村6社蒲昌华养殖场污染的信访件,并立即同定水镇工作人员一道前往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在养殖,共存栏生猪30余头,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未按要求实行雨污分流,养殖污水沿水沟流到养殖场下方蒲昌华自家农田内。鉴于上述情况,我局于2017年2月16日向蒲昌华养殖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南环改字〔2017〕021601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县环保委员会将该养殖场涉及的信访问题书面告知定水镇政府,要求其落实责任人,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强力整改。
2017年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同定水镇政府、定水镇畜牧站等单位工作人员一道对该场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督查,该场已用泥土将原来排放污水的水沟堵住,正按要求进行修建化粪池、修建污水管道及修建雨污分流设施等整改内容。现场人员再次要求业主加快施工进度,立即清理存积在农田内的养殖废弃物,在污染治理设施建成投入运行前,要将养殖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禁止外排,畜牧站工作人员要求养殖场对病死猪进行规范处置。现定水镇政府已落实专人督促该养殖场的整改落实情况。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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