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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黑窝点用“毒添加剂”为卤兔肉上色,这样的卤菜你还敢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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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02
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15
判得太轻!

发表于 2017-2-23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以食为天 你们这样对得起自己良心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20
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25
罚五千轻了,违法成本太轻,所以有人经常犯,罚五十万,看看今后的效果!或者罚今后的收入每月罚没一千,直至不能劳动为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33
为什么打击不下来,就是因为打击的力度不够,伤害人的身体与毒害人的生命有什么不同,同样罪不可释,应重处

发表于 2017-2-2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食品卫生为啥子抓不上来?犯案的抓到居然只判10个月,罚款5000,这代价也太低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40
处罚太轻,注水猪肉、注水鸡鸭鹅兔每个菜市场都有,监管人员眼睛瞎了管不了,这个世道老百姓忧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43
杀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48
,无证经营?我可以告诉你,千万家卤制品作坊都是没证的,那些工商局,工商所,还有食药蓝局的老爷们,都是本着不告不处理,就是有告也不处理,可怜中国人,吃下了多少毒食品,只有上帝才知道。那些黑心的,丧尽天良的毒老板,处理得太轻了。那些不作为的官老爷们,从来就没有被追责一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49
十个月太轻了,这相当于是在投毒,犯罪的成处罚太低了,应该重判其他人想继续做就会考虑后果的!坚决反对轻判!想想那些吃了以后生下畸形的孩子就应该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52
应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4:52
我只想对中国法律说:操你妈!!摆个玩具气枪摊摊你们要判几年,干这种投毒的事情,你们才盘10个月!我祝法官家人个个得癌症,生怪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11
判的太轻   变相杀人 是杀人犯  该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12
明知故犯,才判10个月,就应该判十年,看今后谁还敢犯,中国还有什么可以放心吃。中国的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干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22
十个月?这些人渣就应该枪毙十次!害这么多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36
他们才判10个月,如果受害者得了癌症怎么办,应该判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39
这样的黑心商家,永远不要进入食品行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46
乱....用重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23 15:54
这些故意制贩毒食品的該重判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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