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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县地方税务局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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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明确机构职责和征管范围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56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巴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南江县地方税务局决定,对下属机构职责和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纳税服务机构、税源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机构、纳税评估机构、稽查局。

  二、基层单位工作职责及征管范围

  第一税务所(税源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催报催缴、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负责城区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税源的税收管理。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二楼右侧。联系电话:0827-8266468。

  第二税务所(税源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催报催缴、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负责城区内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管理。办公地点:南江镇朝阳路121号。联系电话:0827-8200403。

  第三税务所(税源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催报催缴、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等事项。负责城区内自然人的房屋租赁税收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对面二楼右侧。联系电话:0827-8265880。

  第四税务所(风险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各类涉税信息的采集管理、风险分析识别、数据管理和系统运维、软硬件维护等工作。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二楼左侧。联系电话:0827-8269524。

  第五税务所(纳税服务机构,即办税服务厅)。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依纳税人申请由税务机关受理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等事项。负责全县纳税人纳税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类纳税服务事项。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827-8269627。

  第六税务所(纳税评估机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中风险应对和纳税评估工作。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827-8265816。

  稽查局。主要工作职责:根据《税务稽查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开展全县地方税务稽查工作,高风险应对,组织全县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地方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地点:地税局办公楼对面二楼左侧。联系电话:0827-8266702。

  其它乡、镇纳税人按属地管理原则,既可在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也可在城区办税服务厅办理由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

  此次机构职责和征管范围的调整,涉及纳税人面宽量大,改革后,因不同税务机构在不同环节的管理职能和执法权限原因,可能存在多个机构对同一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相应税务机构均为其主管税务机关,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你的配合与支持。

  三、本通告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本通告由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五、纳税人涉税咨询联系电话:服务征管股0827-8268591,办税服务厅0827-8269627。

  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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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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