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建设过硬队伍 2017年1月21-22日,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工作,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就必须做到三个坚持。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由我们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决定的。纪委监察局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反腐败的具体工作职能。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把纪检监察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按照党章的规定,从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和职能出发,做到把握分寸不越位,履行职责不缺位、找准位置不错位,使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与党委一个调,与全局工作一盘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反腐败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生命力所在。我们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败的重点,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学会借用“群众的眼睛、耳朵”,努力拓宽和畅通群众的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鼓励群众揭发举报,依靠群众揭露腐败问题,严惩腐败分子。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推进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坚持制度创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党员权利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水平。坚持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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