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255|评论: 2

[即时新闻] 3月1日起 绵阳散发传单属于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散发传单属于违法行为]从3月1日起,《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21条第二款的管理规定,沿街发传单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对沿街散发小传单小广告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理。

从昨天开始,执法人员可对沿街散发小传单小广告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散发传单违法当事人进行一些相应的处罚。对个人将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图3为3月1日执法人员对散发传单的商家开出了首张责令改正通知书)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3-2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3-3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