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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蓄意破坏和盗窃共享单车 公安将依法查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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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4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蓄意破坏和盗窃共享单车 公安将依法查处(图)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2017-03-04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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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骑着共享单车出行

共享单车,自从进入成都,便成为了全城热议的话题,包括前几日发生的三圣乡烧车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3月3日,继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成都市交委(微博)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全国首个关于共享单车管理意见正式生效实施。针对共享单车问世以来,单车被破坏、私藏和盗窃等现象屡有发生,《意见》正式明确,全体市民,不仅仅包括使用者,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对于针对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意见》同时要求共享单车的使用者须以实名注册,而单车企业则必须保证用户信息不得泄露。

A三大亮点

规范单车停放

建议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

《意见》明确,要加快划定自行车停车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内的车位划定、停放标志设置。

其次,由城市管理部门(市城管(微博)委及下属各城管局),负责属地内停车区域的环境卫生,确保停车区域干净、整洁。

此前,众多共享单车被刮坏二维码、上私锁,甚至被蓄意破坏,《意见》要求单车企业,对使用者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建设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用技术创新手段加强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在单车公司方面,《意见》要求其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且要在成都设置服务机构,单车质量要可靠。

《意见》同时要求,单车要具备实时定位、精确查找功能,鼓励使用国产定位系统。

用户实名认证

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在单车运营上,要求企业应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做好车辆运营调度和车辆维修,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反应速度。

3日上午,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摩拜单车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单车使用者必须在12岁以上,并且实名制注册。

事实上,实名制也是《意见》着重强调的:单车企业应当对使用者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有服务行业员工擅自将客户资料外泄,在网上花800元,便能买到一个人的完整身份信息,令人担忧。

为了确保用户个人隐私,《意见》要求,单车企业不得将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或者擅自泄露。

在价格方面,要求单车企业明码标价,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

B 三大变化

3日上午,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说,2017年1月9日,该部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在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中,收到30余条建议。

经过专家论证、社会风险性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查,遂正式发布了《意见》。

市民若违法违规应自觉受罚

在《征求意见稿》中,侧重于对单车使用者进行约束,在正式《意见》中,则修改为对全体市民的约束。

正式稿增加了一条:市民应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在违法违规后果上,也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罚改为市民自觉接受处罚。

具体规定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应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应自觉接受城市管理部门处罚。

蓄意破坏、盗窃公安依法查处

前几日在成都三圣乡,十余辆单车被人故意纵火烧毁,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是一名租车点老板,因共享单车“抢生意”心生怨恨。

三圣乡烧车事件,引发了极大关注,大部分市民要求,严查对单车的破坏行为。

为此,正式《意见》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删除先行赔付因已有法可循

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曾鼓励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也要求企业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但正式《意见》中并无此项。

此前发布征求意见稿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便提出,鼓励企业要为用户买保险,这一点值得肯定,有利于保护用户权益。

但是,关于企业是否应该进行先行赔付,他提出了不同意见,“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应和网约车混为一谈。”

成都市交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解释说,之所以删除该项规定,是因为如果用户骑乘单车时出了交通事故,可依照现行交通法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现有法律法规已满足需要,无须在《意见》中多强调。

据悉,《意见》于3日正式实施,适用于成都五城区、高新区(微博)、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县参照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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