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四川省巴中市容邦投资有限公司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片区(原西客站)开发商住楼,并于11月28日在除公益性演出外,不审批一切商业演出的巴中市巴城巴人广场举行空前形式的签约启动仪式来吸引民众眼球。鉴于如此形式及有关部门的绿灯放行,我们分别于2014年12月开始前往该“容邦国际购物中心”项目部签定协议。并向我们承诺在2015年3月前与我们签定正式的备案合同。之后又以开发商各种手续不完善等种种理由,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着不与我们签定正式备案合同。可是到了2016年7月,我们先后接到容邦投资有限公司售楼部电话,告知我们前往售楼部去办理退房手续,只是说他们现在不卖给我们了。要求我们无条件必须退房,可是我们就不明白,我们作为贫苦百姓,通过打工、变卖家产、东拼西凑,积攒的血汗钱来签定的协议,怎么能说不卖就不卖,说收回就收回呢? 据我们调查该项目已于2015年2月13日,取得预售房许可证【(2015)房预售证009号】,既已取得预售房许可证,为什么不与我们签定正式备案合同,还在已取得许可证之后继续与购房者签定所谓的投资协议,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另据我们得知,四川省巴中市容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武元系人大代表。他们依仗其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扬言,如果我们不去办理手续,就让我们啥也得不到。作为人大代表,应该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倾听基层呼声,了解基层民意,做群众的贴心人吧?没想到四川省巴中市容邦投资有限公司仗势总经理余武元是人大代表,作为我们巴中的群众代言人,欺诈百姓,威逼利诱,法理何在? 这样的人大代表、这样的企业及企业家,着实令我们百姓心寒!在法律及道德面前,难倒就是有钱人、有权人说了算的吗? 我们跪请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位领导能够还我们一个公道,要求四川省巴中市容邦投资有限公司全面履行协议,还我们的房子!我们恳请上级党委、政府和各位父母官能责成四川省巴中市容邦投资有限公司及总经理余武元履行协议,维护巴中良好形象,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实在不履行协议,我们只有依法依规逐级上诉。作为巴中的人民群众,我们也深知维护巴中良好形象是我们每名群众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可是企业随意撕毁协议,人大代表知法犯法,我们别无它法,只有依靠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位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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