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是安岳县第十届村委会和第五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日子,为切实履行公民选举权、被选举权这一重要政治权利,确保基层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在选举日前期,安岳县院派驻乡镇检察室针对全县范围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察。
专项检察活动集中在两周内进行,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抽查了全县部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集中的公安派出所,详细了解各派出所对所辖区域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刑罚执行清理。一是听取各个派出所关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刑罚执行情况的汇报;二是查阅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档案、监管情况及执行情况等工作资料;三是走访部分基层组织领导,了解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选举权的登记情况;四是走访部分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专项检察,发现各派出所均不同程度存在各种问题,一是底数不清,各派出所掌握的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人数和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提供的人数、县公安局相关部门提供的人数不一致;二是建档不规范,有的派出所建有专门档案,但个别派出所根本未建档;三是监管不力,通过检察发现,仅有个别派出所在基层选举前以公函的形式告知辖区内各乡镇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情况。
为切实维护监外执行罪犯管理秩序,确保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该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要求各派出所,一是确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在基层选举前向各乡镇、村通报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情况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恢复政治权利情况;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监管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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