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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上签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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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确保存量房屋(二手房)交易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存量房屋转让合同网上签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存量房买卖,其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及时通过房管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转让合同。3月15日前买卖双方已签订买卖协议的,要转为网签合同才能办理交易和产权登记手续。

     二、存量房通过有网签资格的房屋中介信息部(清单附后)成交的,买卖双方委托中介信息部申请办理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可委托房管局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办理转让合同网签。

     三、房管局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部门,凭网签合同办理交易、登记及纳税等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取得网签资格的房屋中介信息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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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说不定群里很多人都认识

发表于 2017-3-27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3-2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额,就是

 楼主| 发表于 2017-3-3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火眼睛睛
发表于 2017-4-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

发表于 2017-4-1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7-5-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5-6 08:36

发表于 2017-5-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23:56
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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