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748002|评论: 299

[原创] 四川省公安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警惕!这些东西要小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14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岳警方破获“2016.10.2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juanyan.jpg

  2016年10月,安岳县公安局治安(食药)大队接安岳县烟草局移送案件称:安岳县烟草局在安岳县龙台镇某住房内查获卷烟1014.1条,经过鉴定该批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市场零售价格为255447元。安岳县公安局审查后将该案立为“2016.10.2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侦查。

  立案后,办案民警对与案件有关的线索进行梳理,初步掌握吴某奎涉嫌犯罪的证据,通过对吴某奎的调查,掌握了上家联系人吴某峰、张某燕等人的犯罪证据。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9年至2016年10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峰伙同张某燕等人利用微信等方式联系安岳县等地销售下线,通过邮寄等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吴某奎通过微信联系吴某峰购买50余万的假烟,在安岳县、重庆市等地区进行销售,从中获利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奎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峰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燕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办理中。

  成都经侦支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7年,成都经侦支队五大队联合郫县经侦大队、成都海关、市食药监稽查总队,在技侦、网安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侦破了一起重特大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打掉了以周某、黄某夫妇为首的非法销售走私冻品犯罪团伙,现场查获无检验检疫证明、无中文标识包装的冻品牛肉152件,其它各类冷冻肉制品200件;查明非法购入的冷冻牛肉达2000余件,共计近百余吨。

  经查,2015年以来,周某伙同其丈夫黄某、弟弟周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印度为牛肉疫区,我国明令禁止从印度进口一切牛肉制品的情况下,通过联系深圳的上家王某、石某,从印度经中越边境地区以绕越设关地的方式将冷冻牛肉走私至国内,并以位于郫县海霸王市场冻品区21栋58号俊豪食品经营部为据点进行分销。周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购入、销售印度冷冻牛肉达2000余件,共计近百余吨,案值上千余万元。该团伙分工明确,其收货发货、联系客户、运输、对外销售及寻找货源等均由周某夫妇及其亲属负责,属典型的家族式团伙犯罪。

  目前,经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黄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两项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周某已交由成都海关缉私局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巴中巴州警方查处刘某军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巴州区公安分局民警和巴中市巴州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 巴州籍男子刘某军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2017年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军被抓获归案。2017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峰被抓获归案。

  2017年1月13日16时许,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巴州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刘某军所居住的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通州路344号房屋内和川YL8186号起亚牌小轿车内查获中华(硬)275条、中华(软)364条、云烟(软珍品)311条、玉溪(软)404条、玉溪(硬)259条。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军未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通过X通速递和X速快递向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进购大量云烟、中华、玉溪等香烟。经四川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上述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其已查实涉案金额11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涉嫌销售伪劣农药案

  2016年3月16日,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接到会理县农牧局信息称:会理县的李某有涉嫌销售伪劣农药行为。接到报案后,会理县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长期从事果树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于1999年取得果树农艺师职称, 2009年李某利用工作便利,开始经营“李师农化”农药门市,熟知农药的购买和销售等各个环节。2015年3月,李某未按正规渠道购买了大量的“250克/升笨醚甲环唑乳油”、“325克/升笨甲嘧菌酯易溶性液剂”、“480克/升毒死蜱乳油”、“20%啶虫脒可溶液剂”、“50%甲硫百菌清悬浮剂”等农药产品,以明显低于同类农药的价格卖给鹿厂镇铜矿村的苏某某、木古镇杜某、袁某、袁某某等石榴种植户农药1592瓶,销售金额23395元。石榴种植户使用农药后,都出现石榴收成受损。

  2015年10月16日苏某某向会理县农牧局报称购买了“李师农化” 农药门市的农药后石榴收成受损,怀疑农药系假药。会理县农牧局执法大队对李某经营“李师农化”门市的农药进行抽样、封存、送检,2015年10月经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250克/升笨醚甲环唑乳油”、“325克/升笨甲嘧菌酯易溶性液剂”、“480克/升毒死蜱乳油”、“20%啶虫脒可溶液剂”、“50%甲硫百菌清悬浮剂”技术指标不符合标示量要求,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16年1月3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农林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苏某某种植的4043棵石榴树减产的原因是由于使用了三种(250克/升笨醚甲环唑乳油、实测值为零,325克/升笨甲嘧菌酯易溶性液剂、实测值为零,50%甲硫百菌清悬浮剂,实测值为零)有效成分含量为零的杀虫剂,对石榴褐斑病的防治没有任何效果导致褐斑病蔓延成灾,由此造成石榴种植户苏明军经济损失462100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办理中。

  达川市公安局关于食药环领域典型案例

  一、开江县公安局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24日开江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药案,涉及新疆、辽宁、吉林、云南、上海、四川、重庆、湖北等15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1100余万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已被捕,1人被刑拘。

  2016年初,开江县公安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开江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过程中,在对开江县山参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一连锁店检查时检查发现涉嫌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批准文号为“豫卫食证字”,但外包装及说明书却明确标示着与药品相同的“适用症状(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人群)、适用人群(疼痛人群)、用法用量、禁忌症(严重胃溃疡慎用)”等内容,质量极为可疑。执法人员庚即对该连锁店负责人陈某进行询问,获知陈某在成都市凡朝运处购进该品规时,对方宣称为药品,陈某购回后上柜按药品对外销售。

  经检验,“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中铬含量为226毫克/公斤(超出中国药典规定的113倍),为有毒有害食品冒充药品,对人体危害极大。2016年6月27日开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庚即依法对开江县山参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一连锁店涉嫌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予以立案调查。

  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察院的大力支持配合下,2016年10月13日,专案组在成都将犯罪嫌疑人凡朝运抓获,并在库房查获涉案药品32件、账本、单据、电脑等。据嫌疑人凡某供述称,其从2009年至今,所销售的其他类疑似假药产品多达30个品规,涉及金额上百万,其销售网络覆盖四川乐山、邛崃、富顺、金堂、双流、雅安等10多个地区以及重庆市万州区。为凡某运供货的供货商(或为假药生厂商)来源于河南郑州。

  2016年11月24日,由于案情重大,联合专案组迅速赶往河南,并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郑州市龙湖镇鸡王村一出租民房内将正在从事假药生产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衡某(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木瓜蝮蛇胶囊、帝皇丸系列”等假药37个品规,查获假药13万余瓶、丸剂药品150余公斤、成品瓶装药4.2万瓶、假药标签10余万张、运输车辆一台以及生产工具等,涉案金额高达1100余万元。

  经初步查实,犯罪嫌疑人刘某、衡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郑州市药品市场上购买假药原料、包装、生产工具,从事假药“痹疼舒康冬虫草全蝎胶囊”等生产活动,将假药通过物流销往各地。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生产假药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衡某、凡某三人已被开江县检察院依法逮捕,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

  二、冯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6年8月27日,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向通川区分局提供线索:在通川区各大农贸市场内的猪血摊点进行暗中抽检,发现抽检猪血旺均存在添加甲醛的情况。经初步了解,这些货源均来自系一冯姓的男子。

  行动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安排民警对各大农贸市场进行蹲点,并在2016年8月29日成功跟踪到冯某夫妇制作猪血旺的窝点。8月30日凌晨5时许,大队民警联合市食药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前往复兴镇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冯某的猪血旺制作作坊,现场挡获正欲装车送货的冯某及做扫尾工作的吴某,并对现场水池内的猪血旺、装桶中的猪血旺以及装车的猪血旺分别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所送检样品中含有甲醛成分。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冯某与妻子吴某于2015年1月8日在达州市鑫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猪血业务,并在公司厂区内的锅炉房旁边车间从事生产、销售猪血旺。在生产、销售猪血旺的过程中,冯德军与妻子吴传英为了保证猪血旺的新鲜,防止猪血旺过快变质而导致利润减少,在明知甲醛溶液是有毒物质的情况下,向猪血旺中添加甲醛,并将有毒猪血旺销售到通川区、达川区各农贸市场以及超市、餐馆等地,涉案金额近二十万元。

  德阳12.0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6年12月7日11时,德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市烟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市局特巡警的有力支持下,精准出击,一举捣毁长期盘踞在广汉市新丰镇同善村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窝点,打掉制假窝点5个,现场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价值20余万元的劣质卷烟20余件,收缴制假生产设备3台、制假售假运输车辆3台以及大量制假原辅材料,涉案金额达100万元以上。

  2016年3月,治安支队接到反映,广汉市一个姓“胡”男子在制售假烟,但具体情况不清楚。支队专案民警没有轻易放弃这一信的息,立即针对反映情况进行线索核查和线索扩展。掌握的信息是模糊的,有价值线索较少,而该类卷烟制假团伙反侦查意识又较强,这为案件线索核实带来相当难度。治安支队专案民警没有退却,积极会同烟草部门,多次利用夜间、节假日等时段深入广汉、成都等地进行实地摸排、化装侦查,注意观察、甄别、梳理出可能的涉案重点人员、重点车辆和落脚点、生产点、存储点及交易下家。夏季的守候是酷热、枯燥的,但艰辛付出总有回报,2016年12月,专案民警收集到的证据基本可以判定该团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事实确定,支队于2016年12月6日,正式立“12.0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进行侦办。

  “12.0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立案侦办后,专案民警除继续加大现场守候取证外,重点进行了情报合成导侦。积极发挥治安情报作战室作用,根据已掌握人头信息,分析碰撞出实际涉案重点人员、车辆、通讯联络及出行、落脚、卡口轨迹,为案件侦办提供直接方向。

  12月7日,根据前期侦查工作情况,专案组报局领导同意,决定实施抓捕收网。行动当天,治安、特巡警共抽调20名精干民警、30名烟草局同志分成4个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指令分批有序开进到广汉市新丰镇同善村、西高镇白里村、市区柳州路等预定地域待命。11时,指挥部一声令下,4个行动小组同时开展行动,定点定位对该犯罪团伙的成员、窝点进行抓捕和查处。当天行动,一举捣毁盘踞在广汉的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的犯罪窝点,打掉制假窝点5个,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现场查获假冒伪劣卷烟20余件、生产设备3台、运输车辆2台以及大量用于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的原材料。23日凌晨,抓捕收网工作结束后,治安支队迅速组成审讯组,对抓捕的5名犯罪嫌疑人连夜开展审讯工作。通过审查,治安支队根据掌握违法犯罪事实证据,依法对其中的“胡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民警乘胜追击,于12月19日将提供房屋用于生产假烟的房主“朱某某”、“谢某某”抓获。2017年1月9日将买家“龚某某”抓获。

  目前,该案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2017年3月8日该案移送起诉。

  广元利州警方成功侦破“6.0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2016年5月,广元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广元籍鄢某丰涉嫌假证贩卖的线索。利州分局治安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成立专案组办案。同时,8月9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下发通知将广元市公安机关侦办的“6.01”系列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案列为督办案件。为此,分局立即组建了“6.01”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办理。

  2016年7月5日,侦查员将正准备交易的嫌疑人鄢某丰与下家汪某安抓获,同日,另外一名嫌疑人汪某洪主动投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鄢某丰供述了从成都购进大量假章、钢印章、钢印机、电脑、打印机、光敏机、封口机、及大量各种证件半成品用于办理特种行业作业操作证、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假证件,并将做好的假证件成品以8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广元市内有需求的各个下家,而且鄢某丰为了增加非法收入,又联系犯罪嫌疑人张某合订做“川20”、“川38”、“甘10”开头的假拖拉机牌照,再根据下家提供的资料伪造与假拖拉机牌照配套的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共计200余本,并将假牌、假证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贩卖给广元辖区的各个有需求的下家。在确认了广元下家鄢某丰的犯罪事实后,专案组人员立即赶赴成都准备对上家张某合实施抓捕,于2016年7月8日将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合、周某文抓获,并在张某合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大量的假证件半成品2.8吨,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合供述了自己从浙江温州化名王某(现在逃)处购进大量各种证件半成品(被查获时从其租用的仓库内扣押各类假证半成品100多种,自带印刷好的国家机关印章证件30余类,共计上万本),并将这些证件半成品以2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各个物流公司以货到付款的形式贩卖给四川省多个地市州内有需求的各个下家的犯罪事实,同时张某合还根据买家的要求,在成都周某文处以每副80元的价格订做“川20”、“川38”、“甘10”开头的假拖拉机牌照70余套(拖拉机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年检合格证),并转手贩卖给省内各地需要的联系人。

  全体案侦民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异地作战情况不熟,异地办案诸多等困难,不懈努力工作,积极寻找线索,固定证据,串并案件,联系检法等部门,成功将该案成功告破,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鄢某丰、张某合、周某文、汪某洪、汪某安、李某、高某明、刘某德、李某安、张某梅、张某强、王某宏等13人,其中鄢力丰、张召合、汪荣洪、李平安4人于2016年8月11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其余9人依法被取保候审,共捣毁制售假证窝点3个,扣押涉及建筑、教育、民政、车辆、户籍及居民身份证等5大类300余种15万余册的假证件成品及半成品,假印章165枚,假钢印磨具430片,计重达2.8吨,扣押电脑、打印机、塑封机、切纸机、钢印机等制假机具10台,收缴成品假证(拖拉机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共计63本,配套拖拉机车牌照38张。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泸州龙马潭区分局破获一起涉嫌非法经营案
yan.jpg

  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梁某、梁福某、等四人共同出资14万元,并伙同文某、梁某、梁仕某、欧某某等人,在没有任何生产、销售食盐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购买食盐包装设备、散装食盐、假包装袋等物品,在梁福某家中非法生产加工食盐,并将食盐销售至泸州市等地。

  2016年11月4日,在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梁福某家中,警方查获包装好的假食盐4.998吨、散装食盐1.55吨,在租赁的位于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金岩公路旁的一冻库内查获散装食盐19.6吨、包装纸箱4640个。经查,梁福某等人生产、销售至泸州市的假食盐共计1000余件,重20余吨。犯罪嫌疑人梁福聪、梁伟、梁福彬、梁福洪、梁嗣友、文霞、梁阳、梁仕清、欧阳春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牟取非法利益。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牟取非法利益,已被依法起诉。

  南充破获一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6年6月,南充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南充辖区内有一团伙通过物流和公路运输方式从事销售假烟(主要是中华牌等高端品牌卷烟)。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并指定由高坪区烟草局、市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核查线索。

  经查,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其女友吴某,从成都运输假冒卷烟到南充贩卖,先后多次将假冒卷烟销售给南充烟酒行张某、宋某、叶某、王某等人。犯罪嫌疑人朱某、吴某在销售假冒卷烟期间,朱某在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文庙街1号成都江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5辆川A籍车辆用于运输假冒卷烟销售。吴某在账本上对买家需要的假冒卷烟进行记录,并通过手机微信以语音或者文字的内容同朱某进行对话,并将销售假冒卷烟所得烟款继续存在“上家”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继续购买假冒卷烟同朱某一起到各地买家处进行销售。

  2016年9月10日凌晨5时50分许,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特警支队、高坪区烟草专卖局将朱某、吴某驾驶川A1XXXX运输假烟车辆在南充市嘉陵区高速路出口处挡获,并查获涉嫌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中华(硬)、中华(软)、云烟(软大重九)、芙蓉王(硬)等共计17个品种、912.2条,案值(零售价)38万余元,随后,高坪区烟草专卖局依法进行调查。当天上午11时许,高坪烟草专卖局将朱某、吴某涉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草案移送南充市公安局。同时,南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朱某位于在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某门面租用库房进行搜查,现场在租用库房内,查获涉嫌假冒卷烟1991.7条,案值(依据2016年四川省在销卷烟零售价)84余万元。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吴某、张某已移送审查起诉。据统计,该案的涉案金高达150余万元。

  宜宾破获一销售假药案

  2016年1月13日,宜宾市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刘某销售假药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未进行过医疗机构的培训,没有任何医疗机构合法资质的情况下,自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7日,从非法渠道购进“筋骨痛消停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甲茸壮骨通痹”、“痛除根胶囊”、“速效痛除根胶囊”、“肠胃宁1+1胶囊”等假药,再将购进的假药用摩托车或私家车送货到宜宾各区县乡镇的诊所、药店进行销售。

  据统计,自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共销售给宜宾各区县乡镇诊所、药店“筋骨痛消停胶囊”达28次512盒(瓶),销售金额达6477元;销售“复方川羚定喘胶囊”达7次140盒,销售金额达1500元;销售“甲茸壮骨通痹”达9次127盒,销售金额达1410元;销售“痛除根胶囊”(含“速效痛除根胶囊”)共5次50盒(瓶),销售金额达470元;销售“肠胃宁1+1胶囊”3次60盒,销售金额达400元左右。

  2016年1月11日,经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食药监函(2016)2号关于药品“筋骨痛消停胶囊”的认定意见函,认定该药为假药;2016年3月31日,经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宜食药监函(2016)25号认定“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甲茸壮骨通痹”、“痛除根胶囊”(痛除根)、“速效痛除根胶囊”、“肠宁1+1胶囊”等五种涉案产品依法定性为假药。

  2016年3月7日,刘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事拘留,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6年4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宜宾市看守所。

点击订阅四川手机报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58000
电信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59700
联通用户编辑短信sc发到10621111




scsjblogo.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98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8:27
打击食品药品要从根源抓起,查处一起食品药品犯罪要从重从快处理甚至枪毙,这样才能杜绝妄想发不义之财的人,

发表于 2017-3-1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整个市场,这些伪劣品只是冰山一角、九牛一毛罢了,希相关部门(特别是食药监管理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广度与深度,更重要的是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的常态,而非“搞活动”式的偶尔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8:39
为什么不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8:40
还是钱的利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00
都致癌了,为何不能给犯罪人用杀来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03
这些销售假货的人该罚的倾家荡产,免得他再犯,国家应该管管一些职能部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03
干得好,应当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1
处罚力度太轻,应该通通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1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食品原材进行检查,不要走过场,人命关天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4
国乱用重典,不杀不足以支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7
为什么国家不杀了这些人,伤天害,难道他们交钱就没事了,为什么不枪毙他们,囯人害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7
直接抓到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29
严重损害群众生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30
严重影响一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42
直接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42
支持四川公安重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狠狠打击不能手软。

发表于 2017-3-1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心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09:59
是工业用盐危害人的健康,还是没有给国家上税危害国家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5 10:00
市面太多了_定要打击才是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