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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绵阳男子见义勇为致人死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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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0
这种人该奖励 8万可以法院的公务员些捐献 或者更多公务员捐助 不然以后谁敢见义勇为 不说当官的吃好多老百姓的钱 不要欺负老实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0
谁以后还敢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0
这种事,法院该鼓励。不仅不需要赔钱,还需要敲锣打鼓表扬。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觉悟,那些偷小孩的将会死绝。另:对于偷孩子的人,已经属于非人类范畴,不需要保护这种非人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3
冤大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3
法院终于做了一回好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4
我吵,什么都不问就打死人还判过实有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4
呵呵,我以为大街上的人都要抢小孩,那我可以随便打人杀人了,反正我都是见义勇为,没毛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6
杯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6
我原以为中国人道德沦丧源于素质低下。现在我才昍白,是由于貌似健全的法律所致。这样下去,必将导致事不管己高高挂起的社会形态甚至人人自危。强烈建议法律的制定要充分促进社会健康发展,而不是简单的保护和平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6
这个问题zf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9
这种应该一命换一命,才8万,就是一条生命就没有了,是不是走到路上随时都可以假象来打死几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9
这种应该一命换一命,才8万,就是一条生命就没有了,是不是走到路上随时都可以假象来打死几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8:59
这种应该一命换一命,才8万,就是一条生命就没有了,是不是走到路上随时都可以假象来打死几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0
只能做一个路人,让悲剧继续下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0
我是不会去做好事的,成本太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3
好人不好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4
以后就都别管抢不抢哦^_^了,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4
按制度,钱要赔,但政府也应该给予赔款相应的见义勇为奖金吧?要不然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老人酒驾罚款1500,后来交警倒给5600听说过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6
就应该是这样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9:06
根本就不该赔偿,恶法恶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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