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法官和大家都没搞清楚情况,这个形式在中国可以算是家事吧,不管母亲男友是不是抢孩子,都应该是他们的家庭和法院去处理和协商。
在当时情形来说高军情绪紧张激动,看到一个外人来管自家的事(孩子后爹),说话肯定不经大脑,如果你是孩子后爹你当时会理会管闲事的人吗?
然而王勇抓住高军问了一句就拳打脚踢(不怕伤到孩子吗?他真心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过吗?),围观群众也是有打白不打的心里加入围殴。 王勇就没想过人既然抓到了为何不送到公安局,是显示他武力高强还是暴力发泄,如果是真的人贩子逼急了掏刀伤到孩子怎么办。
然而高军何其无辜,本是家务事,被一个陌生人活活打死,国人有想过高军父母的感受吗?谁家没有父母,谁家没有儿女,王勇他是见义勇为,但更重要的是他毁了一个家庭。
当有一天有人通知说你的儿女被某人殴打至死,当父母的你请问有什么想法,如果是我,假如法律管不了,我自己来管,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反正家已经毁了,那就去灭他全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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