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过如此94”、敢爱敢恨网友:
他们这个回复,您们还满意吗?
3月16日,您在麻辣社区平昌论坛发布《平昌协警是否具有执法权》一帖,反映“协警摆不正位置、不清楚工作内容、专业性不强,素质低,培训时间少,业务不精通,处理问题没经验、执法不公、执法不服”等问题,并就协警(辅警)是否具有执法权的问题在网民中展开讨论。现对您及广大网民作如下回复:
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两类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根据规定,文职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以从事以下工作:协助从事会计、计算机网络维护、通讯保障、医务、心理咨询、新闻宣传、影视制作、翻译、警犬养护、检验鉴定助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与警航设备的辅助维护、展陈设计等技术保障性岗位;档案管理、信息管理、接线查询、出纳等辅助行政事务性岗位;行政助理、人事助理、文书助理、后勤助理、实验助理、窗口服务助理、证件办理、视频监控等辅助管理性岗位。
勤务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协助开展治安检查和视频监控;协助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协助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公开查缉毒品工作;消防救援;保护案事件现场;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执行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布置的其他非执法性工作任务。
综上,辅警是公安机关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警务辅助力量,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拥有协助执法权。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大,社会治安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为缓解警力不足、经上级批准,我局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程序,招聘了一些辅警,以承担我县部分交通管理、巡逻执勤等工作。同时,我局十分注重对辅警的业务培训,按照“需要什么就训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浓的辅警队伍。同时在工作中,绝大多数警务辅助人员都认真履职尽责,其中涌现了许多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
就您反映的我局辅警“执法不公”“素质低”等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辅警队伍的业务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感谢您对平昌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平昌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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