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 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及领导: 现举报三界镇北泉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李良成,在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仍顶峰违纪违法,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侵害集体和百姓的利益,不顾政府“三令五申”禁令,玩弄权力于股掌,所做所为无视党纪国法,欺上瞒下,党务、政务、财务个人说了算,现就此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如下: 第一,此人于2005年成立个人的宏运蔬菜种植合作社,在2016年11月,国土局组织的农业设施配套的用地测绘费用共计2000.00元,该笔费用应由本人的合作社承担,但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在村上报销此笔费用。(附图附件一) 第二,2016年初,政府组织专项资金整治小区黑臭河事宜,骗取政府专项资金,虚构发放表金额为35019.00元,实际发放金额为32634元。(附图附件二) 第三,2016年1月,慰问60岁以上老党员的慰问品,村上60岁以上老党员共计40余人,在三界镇乐购超市购买慰问品金额共计6000.00元,慰问品实际购买金额为3200.00元,虚开2800.00元。(附图附件三) 第四,2014年8月及2014年12月村上购买两台打印机,分别为:1960.00元、855.00元,实为村上2014年只购买了一台,另一台为政府发放,虚开一台。(附图附件四) 第五,在2014年---2016年任职期间,村上电脑维护维修费用实际入账16972.00元,该费用大部分用于此人网吧电脑维护维修费用。(附图附件五) 第六,2014年初经村支两委讨论决定与常绿园老板刘少均达成协议,在本村清泉安居苑寄养两株黄果树、四株珍兰、六株天竺桂,事后因本村村支两委人事变动,在没有通过村支两委研究讨论的情况下,私自决定高价购买以上苗木共计7800.00元。(附图附件六) 第七,2014年此人利用集体名义,在3组队长曾维元和12组队长杨国琼处分别借于1万元和2万元,承诺年息百分之六,该笔费用利用环境整治在村上分两次报销,共计3600元,两次报销票据一模一样。(附图附件七) 第八,2014年6月本村14组石油管道工程维修结束后,本组组长陈武贵在镇上银兴茶楼上给此人工程感谢费4000元。 第九,2014年7月本村村民杨太根开票7542.00元入账,此人从未做过工程。(附图附件八) 第十,2014年北泉村清淤期间,挖机开票23370.00元,(挖机作业155小时,单价150元/小时),挖机老板原新埝村村支部书记陈正国以每小时回扣10元给此人。 另外需要举报的其他事项: 2015年3个超3万元项目均未经过招标比选进行实施;为了达到议事会上承诺的70元左右每米的三面光沟改造,拆分工程项目资金;2016年整年未有水泥票入账;本村工程材料票据由此人一手操作,所开票据金额无人监管,想开多少开多少,从2014年接任支部书记以后上届村公剩余近20万,到2016年底村上负债10余万元;利用支部书记平台出售净水器,谋取暴利,成本价1500.00元每台,售价3700.00元每台,在我村村民中安装数十台。 李良成此人作为党的基层干部,他的行为违背党章,触犯国家法律,不一心一意为民,事事考虑个人利益,拉帮结派,造成不良影响。 以上举报内容属实,李良成所作所为还有很多违纪违法之处,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严惩此人。
附件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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