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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南大一附院医生吴友平已因收受大量回扣被捕,因院方干预,现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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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药吃回扣两年收70万,3名医生获刑——南大一附院心内科医生吴友平因收受高额支架回扣已被捕,因院方干预司法公正,案件不能进展,现为取保候审,医生吴友平黄俊严重伤害多名患者仍未依法法办,请求相关部门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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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属常见的消化道疾病,相应的治疗用药也品种繁多。然而,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的3位医生却最喜欢选择某一厂家的“泮托拉唑钠”。因为,凡卖出一支,他们就可以得到4元钱的回扣。

  该院消化内科在科室主任的带头下,主任收钱、主任医师记账、副主任医师管钱……从2012年到2014年的两年时间内,3人共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约70万元。日前,成都中院二审宣判,该院消化内科及3名医生构成单位受贿罪,3名医生获刑、该科室被罚20万元。除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外,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群众举报/

  主任收钱医师管账 3医生收回扣被诉

  案发前,蒲某是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消化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岳某某是科室管理小组成员,董某某则是该科室的副主任医师。

  经3人商议,从2012年1月起,消化内科在特定的医药代表处购买药品,然后按照药品实际用量收受回扣。并商定由蒲某、岳某某主要负责收钱,岳某某负责记账,董某某负责管钱,收取的回扣主要按一定标准发放给科室内的医生,部分用于科务开销。

  2014年6月前后,有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举报此事。6月25日,3人被通知到检察院接受调查。其间,3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随后,检察机关将行贿的医疗代表挡获。目前,行贿人杨某已另案起诉。

  案发后,蒲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5000元、岳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132000元、董某某退出赃款人民币8600元。同时,消化内科其他部分医务人员退出赃款人民币10100元。

  目前,上述款项由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扣押。

  清单曝光/

  买药收回扣 消化内科两年收了70万

  10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其完整记录了3人收受回扣的金额。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期间,消化内科共使用132549支泮托拉唑钠,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530196元。

  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时,每支收取14元作为回扣,共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87738元。

  此外,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消化内科在购买8753支康艾注射液时,每支收取10元作为回扣,共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共计87530元。

  法院判决/

  构成单位犯罪 3人获刑科室被罚20万

  成都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作为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内设部门,该院消化内科以部门名义非法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违法所得归部门占有并支配,为医药代表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蒲某作为消化内科主任,其明知收取医药代表给予的药品回扣是违法行为,仍与科室其他人员共同商议、决定非法所得的分配方式,又曾参与直接收取药品回扣及向其他科室人员发放科室收取的药品回扣,其行为构成单位受贿罪。此外,参与收取回扣和记账的岳某某、董某某也均构成单位受贿罪。

  鉴于蒲某、岳某某到案后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医药代表杨某等立功表现。判决成都大学附属医院消化内科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蒲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岳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董某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此外,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23万余元予以没收,其余赃款将继续追缴。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

黑心医生吴友平黄俊恶意伤人,罪行累累,但至今仍未受到法律制裁!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吴友平、黄俊违反多项法律法规,收受高额医疗器械回扣,伤人身体致残、致死,请求相关部门给予严惩!




导   言


  心脏支架本来是为心脏疏通通道的,但因为种种原因,在少数黑心医生的手中,这为人“通心”、“顺心”的东西反而让患者变得“堵心”、“寒心”,甚至严重伤害身体健康。

      有些本来不必使用支架的患者被“忽悠”装上了支架,本来只用装一两个支架的患者,被“忽悠”装了更多的支架。心脏支架的滥用,不仅严重危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而且浪费了患者的金钱。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少数人的“黑心”行为严重污染了医德医风,抹黑的是整体医护工作者的形象,给整个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究其根本,都是心脏支架回扣的暴利所致,而为了暴利,一些黑心医生不惜抛弃责任、道德,至法律于不顾。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与黄俊就是其中的两位,他们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多名患者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有的致伤、致残、致死。我们众多患者希望医院不要再包庇两位涉事医生,因为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将两位涉事医生绳之以法才能还社会一个安全可靠的诊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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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超额”支架安装的背后,

都是黑心医生罔顾法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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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欧阳的支架为什么被医生分了两次装?

         为什么吴友平不给患者观看影像资料?

         为什么要给年仅三十岁的患者安装四个支架?

         安装前心内科医生是否进行了会诊?

         吴友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安装四个支架的背后,为的就是高额的心脏支架回扣。


事件经过  


欧阳,男,三十岁,南昌人,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超额”的安装了四个心脏支架。据欧阳妈妈反映,欧阳在进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就诊时,一进院就安装了一个心脏支架,安装后又被主治医生吴友平告知还有一根血管没通,需要下周再装支架。诊疗期间,主治医生吴友平并没有给患者及家属观看相关的影像资料,且主治医生吴友平的态度也十分恶劣。欧阳在主治医生吴友平的诊疗下被安装了四个支架,年轻三十岁的生命从此走上了终身服用大量药物,且限定工作、社交和日常活动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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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点击视频链接打开南昌多名被害患者视频,欧阳妈妈亲身讲述孩子安装“超额”四个支架的过程: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Q5NTg1ODY4NA==.html?beta&from=y1.7-1.2


专家称:太多支架,太多风险  

    中国权威心脏专家胡大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即使需要支架治疗,大多不应超过三个。需要三个或更多支架的患者,必内科要进行会诊。太多支架,太多风险;支架多,风险多。”且在美国给患者植入大量支架的医生已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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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受害人陈述  

     1、  患者邹凤根陈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医生吴友平涉嫌为了心脏支架回扣,在我相关检查均为正常的情况下,诱骗我说不装支架会有生命危险,并且我的检查报告吴友平根本没有看,出院后我到外院咨询相关医生,医生都说我被吴友平诱骗装了心脏支架,心电图结果根本不是吴友平所说的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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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凤根自述视频链接:https://v.qq.com/x/page/a0382q77rd7.html

为什么医生吴友平这么积极的要求我装心脏支架?  吴友平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取供应商所提供的高额医疗器械和药品回扣,不顾患者死活,没有底限的在伤害患者。安装支架后,支架在患者心脏血管终身会产生血栓,引发患者猝死的严重后果。我是一个农民,家里生活的收入全靠我微薄的一点收入,现在装了心脏支架必须终身用药,且安装支架后已经丧失了从事重体力农活的能力。我微薄的收入只够支付大量的药品费用。并且也有多名患者举报吴友平与黄俊为牟取私利伤害患者的行为,他们反映两位医生在患者体检结果心电图等均为正常的情况下,诱骗患者装心脏支架。经司法鉴定证明吴友平医生已违法违规,已给患者造成了伤残八级,并且吴友平向患者索取财物,现在患者病情还在持续加重中。可见吴友平与黄俊已经从医生演变为穿着白大褂的凶手。

    2、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黄俊两位医生为了获取高额心脏支架回扣,造假病历,诱骗各项检查均为正常的肾脏病患者及多名患者安装不必要心脏支架,造成患者伤残八级的事件被当地官方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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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v.qq.com/x/page/f0379ii1iy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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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吴友平严重违反医疗规范,将付多侠活活扎死在普通病房的椅子上,此事已被中国网曝光,以下为曝光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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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多侠哥哥自述:2000年10月25日医院心内科吴友平在没有向付多侠及亲戚作任何说明和解释及充分征求意见,并未办理签字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普通病房木椅上对我妹妹作穿刺抽液手术(心包穿刺)。做穿刺前,我妹妹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吴友平第一针扎进去进针受阻,付多侠疼痛难忍当即提出别做。吴友平不听,第二针扎进去进行局麻后随针抽取满满一针管鲜血,付多侠无法坚持和亲属一起再次要求停止,吴友平在没有留样检验,无视患者无法坚持的情况下,将针管血液排空仍用原针管针头再次扎第三针,导致付多侠立即从木椅上滑落,当场死亡。我妹妹是眼睁睁看着被吴友平活活给扎死的,吴友平视患者生命如草芥,随意宰割。对此院方没有任何的处理,导致15年的今天在继续残害患者。

   付多侠哥哥自述视频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zNTg0NjM0MA==.html?x

吴友平、黄俊所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吴友平为收受回扣,获取不当经济利益,给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支架植入不可逆转,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的诱骗行为造成了患者终身药物依赖,且药物毒副作用与患者胃、肾及其他脏器存在关联,已经严重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达到了公安部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涉嫌“医疗事故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吴友平、黄俊的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试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吴友平、黄俊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吴友平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患者八级伤残,属情节严重,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当吊销其执业证书。
  4、吴友平违反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伪造撰改病历,严重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5、吴友平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夸大病情,诱骗患者安装不必要的心脏支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其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吴友平收受患者财物,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章第八条。
  7、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实施心脏支架手术时,存在隐瞒、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的事实情况。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四章第二十一条。
  8、吴友平、黄俊在对患者实施心脏支架手术前,并未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也未告知肾脏病患者术后有可能引起肾脏衰竭、形成血栓等严重后果;反而是带着诱骗的方式,以获取高额支架回扣为前提目的的。且吴友平在实施手术前,并未与患者家属取得过任何沟通。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章第六条、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9、吴友平并未告知患者术后需要终身用药和药物给身体带来的严重伤害,特别是被诱骗安装了心脏支架、造成伤残八级的肾脏病患者来说,经医学检测,因术后服用大量的肾毒性药物,已经对其肾脏造成终身不可逆的损害,导致其肾脏病加重。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吴友平、黄俊的违法违规事实很清楚,我们众名受害患者请求省卫计委与院方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医生吴友平、黄俊等伤害患者,涉嫌收贿获取医疗器械回扣的违法情况予以介入调查。给违法违规违纪者严惩,避免悲剧在江西四千万老百姓身上重演!
  

请求全国人民关注!
  请求全国媒体关注!
  请求相关部门关注!
 (请点击下面的链接地址阅读南昌新闻网曝光吴友平等人伤害多名患者的视频)

https://v.qq.com/x/page/f0379ii1iyq.html

  如果您有不平事、不公事,都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您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13133811779,或QQ群:514770273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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