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述责述廉,压实主体责任 2017年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了述责述廉专题会议,5名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评议。通过“述”“问”“评”等环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开展。 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将党组织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作为领导干部,只有从自身做起,压实主体责任,时刻为党员干部树立表率,才能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切实开展好述责述廉,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起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强化意识和督促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把目光放在责任上、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一直奋斗、推动工作。还要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日常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把廉洁自律的弦绷得更紧。 压实主体责任,公开的述责述廉,“述”“问”“评”的环节细化,坚持讲真话的纪律要求,民主测评的结果运用,每一个环节都督促着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我们在积极支持这些政策的同时应多提出有用的意见,推动风清气正的政风行风建设。我们相信在建设这样一个敢于担当、真管真严的管党治党领导队伍过程中,我们党内的政治生态会更加的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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