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举人:赵明朝,男,中共党员,现年62岁,住通江县瓦室镇钟佛村。前任村支部书记。
赵明朝2001年至2007年任我村村主任,2007到2016年任我村支部书记,多年来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务之便和手中权力欺下瞒上、残害百姓、不顾党性,不顾组织原则,为非作歹、独断专横,敌视穷人,为亲朋好友牟利,无视党性、国法。民众反应非常强烈,党员干部敢怒不敢言,谁反对他就打击谁,动不动就说:“中央在北京,你去告。县纪委书记闫绍由我们村的包点干部,跟我是兄弟伙”。党员群众提供证据来举报赵明朝的事实如下:
一、 贪污我村水利资金4万元
2006年国家下拨“大田湾水利维修资金4万元”,赵明朝以各种手段骗取七社吴应柏、四社赵传银、李顺秀私章,在白纸上先盖章后填写金额向上报账,将4万元贪污,至今工程未启动。
二、 赵明朝、马仕贵伙同贪污一社炸药和资金
2006年我社修社道路百姓124人,人平缴40元,共集资4960元买了1300斤炸药。炸药由赵明朝负责购买,马仕贵保管。全队三个班组共用去炸药100斤左右,剩余炸药不知流失何处。百姓多次问他,他最后才讲,有一张派出所的凭证是680元,但是也没有人看到,。最后群众尚要才检举马仕贵将炸药背上三村包打片石用了。伙同赵明朝相互包庇,赵明朝叫马仕贵打死不要讲出来。
三、 村道路里程贪污0.4公里
2011年我村道路硬化,交通局向该村下达计划8.7公里。实际只硬化了8.3公里,剩下0.4公里折合人民币是16万元至今在他手中。其中2..5公里五社至七社道路,为了偷工减料只有3米宽,至今无法会车。
四、 该村十一社坝箭滩拆迁工程
2011年因受自然灾害,该村院户由村、镇、县三级单位确认属滑坡地段。要求搬迁,县、镇领导来时百姓拆迁是热火朝天,走后赵明朝要求就地原建至今未搬迁。政府每户补贴的8000元。赵明朝每户抽500元,共计6户,抽出金额3000元。赵明朝给他们说是他请了客、买了烟、出了力的。
五、 公有育林封山资金
多年来国家注重生态发展,将我村3、4、5、6、7、8、9社,共计5040亩定为公益林,补偿资金70560元,扣去每年看山费工资,下剩32万元。此款下落不明。
六、 精准扶贫
我村十一社村民:闫清德、七社村民:闫守先等,家里有车有房,还评上精准扶贫户。十社李久潮现还住在猪圈为什么又评不上精准扶贫呢?我村不知还有多少这种情况。
残疾方面:我村十一社村民雷强英,没有任何残疾,赵明朝每年给雷强英在民政以残疾为由领1200多元。
七、 贪污公路资金4万元
2014年该村一社中坝修社道路,阳天仁打了一个干亲家,在省办公室工作,拨了24万元,实际只修了500米,其中赵明朝抽了4万元。
八、 干果、黑桃树全大队发展
2016年发展核桃树,不讲实际面积,以少报多,蒙取利益。十一社村民龙跃要告他,他就给了龙跃25斤米,1000人民币。全大队栽的核桃树,,有的拔了栽了秧。有的打了鱼塘,大量骗取国家资金。同样一个社一个院子,有的有,有的没有,只是什么政策?
九、 百姓自发修路变为私人所有
2009年,1、2、10、11四个社,百姓自发修路改变居住条件,后来国家拨了款,施工队进入我村修路,赵明朝就把我村自发修的3公里混入施工队中,贪污约30多万元,群众多次找他、堵车,他不理不答复,群众的血汗钱至今未还。
十、 历年私抽低保
2011年以前每年抽10左右,不知用于何处。2011、2012、2013年每年抽20人的低保,涉案金额10万元左右,他撒谎说是用于这样那样安排,请问上级领导低保是给谁的?是干什么用的?2016年10份瓦室镇办公室主任张恒到村查账,查出村每年报生活费1万元左右,是历年抽的低保资金报销。
这种做法完全党纪国法。他还讲:“他有保护伞,政府、民政、县纪委都有人。县纪委书记闫绍由跟他是兄弟伙。他还讲到:你花一千告我,我花十万拉关系,我干了这么多年,难道没点关系吗?你们能把我怎样?谨防我报复你。”
十一、农民的债权债务款
钟佛村整个农民进款,这多年不知打给了谁的账户,农民只领了一年,过后就不知道。
十二、贿赂选民
2016年11月份村选镇代表他给每个代表党员20元人民币,拉帮结派,收买人心。
综上所述:被检举人赵明朝贪污金额70多万元,目无党纪国法,披桌共产党员的外衣,瞒上欺下,大肆侵吞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违法乱纪。给共产党抹黑,给党和人民造成恶果,为维护党的政策,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精神,特向上级组织检举,为维护党和基层干部的现象,为维护国家、集体及村民的财产不受到侵害,严律党纪、国法,我以百姓的素质和价值观,请求上级领导对被检举人侵害国家、集体、百姓利益的违法事实进行查处,还钟佛村百姓一片青天。
附 举报 县纪委书记闫绍由,闫绍由是瓦室镇片区的包点干部。瓦室镇纪委副书记李居兴,李居兴是钟佛村包点干部。他们二人对赵明朝的贪污违法事实进行包庇、拖延。赵明朝经常说:我有县、镇二级纪委书记保护,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你告到北京还是我地方官员说了算。
事实确实如此,从2016年7月11日,我们将检举信送到巴中市反贪局、通江县信访局至今无任何回复和处理。多次到县纪委他们都是今推明缓,还说这事情没多大,很正常,把我们当球踢。请问他们是不是纪委干部?他们是干什么的?难道他们真的就可以一手遮天吗?
我等愿意对举报事实真实性负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
检举人:四川省通江县瓦室镇钟佛村村民
谢长国 电话15908440780
蔺大云 电话 15182754682
蔺安才 电话 13795948155
201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