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到主体责任的历史意义,带好队伍、管好队伍、促进发展,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让主体责任成为政治担当,压紧压实。 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抽样检查和集中检阅。 述责述廉,核心在“省”和“述”。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在自省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可以充分认识自己在工作和纪律上的责任,再以问题为导向,驱动整改落实。同时,通过“述”将自身的问题展示在舆论之下,促进整改落实动力,让压实主体责任具有主动性。 述责述廉,关键在“评”和“论”。领导评述、同事和群众论述,以不同的眼光、不同的视野,进一步剖析领导干部,使他们在“评”和“论”的过程中找到自身的不足、找准问题的关键。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压实主体责任。 通过开展述责述廉,实现以述促管、以述促改、以述堵漏的目标,形成主动作为的新氛围,主动寻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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