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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费4月1日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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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两部门发文,要求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房屋转让手续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于2017年4月1日取消或停征,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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