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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城新界8年没有办到房产证?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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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经开区南城新界小区2010年开建,2012年房屋峻工,2010年开始预售,国有土地证是:绵城国用(2009)17633号,这说明当南城新界小区的开发商《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是在绵阳地税局备了案的,如果不备案就无法交税,没交税就无法取得国有土地证:绵城国用(2009)17633号;
税务机关对房地产项目是按项目管理的,既然绵阳地税局已有了南城新界小区的项目资料,绵阳地税局相关部门就应当收集整理、跟踪纳税人的信息,以便掌握纳税人的缴税情况,让应缴税收及时入国库;然而绵阳地税局一系列部门的失职、渎职造成国家税收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绵阳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陈 彬,你这样管理国税局,你对得党组织吗?你对得起绵阳人民吗?难道你就只会坐到有空调的办公室享受吗?你就不会到基层去检查检查吗?
这事也许不是你干的,失职、渎职肯定追究不到你的身上,但我相信这么多国家的税收流失,总得有人对此事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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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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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南城新界”项目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南城新界”项目坐落于经开区塘汛镇,开发商为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主管地税机关为绵阳市地税局直属三分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直属三分局已于2015年对“南城新界”项目进行了税收清算,产生相关欠税1,574,882.38元,其中营业税欠税358,623.15元,并纳入了欠税管理,且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目前该项目开发商——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直属三分局已向法院部门和破产重整管理公司发函,将依法对欠税予以追缴。
同时,我局督促直属三分局积极向经开区管委会汇报,经开区管委会先后于3月22日、23日分别召集住建、社发、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召开了座谈协调会,形成了处理意见,并告知了“南城新界”业主代表。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协调会议明确的要求,各职能部门正积极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切实维护“南城新界”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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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7-5-9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条第四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此条信息虽然涉及四川聚人投资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此信息关系着南城新界小区206户业主是否能够合法地办到不动产证,所以不全面公开此信息将对公共利益告成重大影响,因此绵阳市地方税务局理应全面公开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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