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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喻鹏

[群众呼声] 通江县芝苞乡,村乡干部官官相护,不办实事,不能为百姓当家作主。。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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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8:42
芝苞乡调查有是在和稀泥,调查既然不属实,为什么不一一回答所提的问题??

发表于 2017-4-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喻鹏网友,您好:
      2017年3月27日,您在通江论坛发贴反映该乡俞家河村村主任王佑成相关问题,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反映该村村主任王佑成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任职期间,一、二社八十多户村民历年的水费和入户费从不公开,上面来调查他就请徐正刚做一本假帐来应付的问题。
经查:该村一、二社安全饮水工程建好后,受益农户讨论制定了管护机制,推举王佑成同志任管理员,并签定了管护合同。2015年6月29日,村财务清理小组对其收支情况进行了清理,当时结余492.00元。2015年6月29日召开群众会对其进行了公布。
    2、关于反映私自把一、二社的公山卖给万源市玉带乡七村修公路,七万多元的资金不知去向,王佑成伙同乡干部一起让杨怀志背黑锅的问题。
      经查:万源市玉带乡7村修公路过俞家河村1-2社地界,当时俞家河村村民杨怀志在此交界处搞产业开发,同时也承包了此段路的开挖,当时玉带乡7村群众筹集了7.5万元交给施工方负责人杨怀志,是用于修路的开挖费用,并非给俞家河村一、二社的补偿费用,因俞家河村红岩大堰途经玉带乡7村,所以玉带乡茶垭河村(7村)为此道路修建没有支付俞家河村任何补偿。
     3、关于反映私吞一社村民喻华文的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助资金,大部分资金归为自有,最后退还了当事人喻华文300元,私吞二社村民唐存洪承包田地,其粮食直补资金归为自己所有的问题。
      经查:2011年兑现农户公益林补助资金时,一社喻华文全家外出务工,该社社长喻以全无法与喻华文取得联系,2015年10月,喻华文打工回来找到村主任王佑成,王佑成了解此事后,对一社社长喻以全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一社社长喻以全个人承担将2011年至2014年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给喻华文,并从喻以全个人公益林面积调减10亩给喻华文,2016年12月,喻以全支付给喻华文300元现金。
     4、关于反映王佑成在选举前夕勾结党委副书记张晓红,张晓红指使自己父母在喻家河村六个社到处拉票贿选,使自己继续在喻家河任职的问题。
     经查:俞家河村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是严格按程序进行
的,未发现任何拉票贿选现象。
    5、关于反映王佑成伙同村支部书记杨清怀把精准扶贫名额都落实到自己亲属和干部家庭的问题。
经查:该村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严格按照“6个不纳入”的原则和“十步”工作法,通过各社召开群众大会,民主评议,群众无记名投票,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审核、表决通过产生的。
    6、关于反映王佑成任村主任前,一、二社的财务帐至今没有向人民公开,也没有向村及社长进行交接的问题。
    经查:王佑成于2013年3月离任2社社长,同年6月将该社土地面积台帐移交给了二社社长唐存怀,王佑成任社长期间没有其他帐务。
    7、关于反映王佑成伙同一至二社社长强行给村民下达经济任务,如修桥人均35元,航拍土地确权每亩强行收取20元,否则不给确权的问题。   
      经查:该村与樱桃村连网路(修建红岩河车行桥)时,因无项目资金,经群众讨论同意人均筹资35元用于公益事业修建,经办人为原任支部书记裴德礼,筹资款全额用于红岩河车行桥修建,一、二社每亩收取20元是群众会议讨论通过的,且全额用于红岩河大堰的管理费用、本社分堰误工费和低电压改造生活费等,财务清理时后社内无结余。

                                              中共通江县芝苞乡纪委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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