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践行“两学一做” 近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相继发文,追记蔡松松31年的短暂人生中留下的珍贵回忆。 蔡松松是位好同志,生前为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驻石桥派出所普通民警。在牺牲前没有轰轰烈烈的光荣事迹,面对冰冷的湖水,不会游泳的他却没有丝毫的退缩,选择了和责任和担当,把生的希望留给两名儿童,将危险抛给了自己,直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两学一做”好形象。 毫无疑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仅需要党员干部认真去“学”,更需要以行动去“做”。蔡松松同志在工作中践行了,他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讲党性、讲原则,更是以自己的不平凡行动诠释了“两学一做”的真谛。 蔡松松同志的警察生涯,从泸州开始,在泸州结束。他立足于本职岗位,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懈怠情绪、自满情绪、畏难情绪,多“务实”少“务虚”,敢于“破难题”,多“思考”少“埋怨”,善于“出点子”,在办好一件件小事中,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一个外地人,蔡松松同志先后在武警凉山州支队、甘孜州理塘县工作,去年才调入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驻石桥派出所任民警,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很快由“门外汉”变成“政策通”。他刚到新的单位,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第二天就翻看以往办结案件,并将未办结案件按时间和重要性归类。除抓好日常工作外,他还“偷偷”地早起执勤,每周至少两天是6点半一个人执勤。每周四晚设点查车,是他去石桥派出所工作后倡导建立的工作制度,应用到今,受到当地干群的一致肯定。 在关系儿童生命安全的关键时刻,他“临危受命”,甘当风险,选择了勇敢前行,用自己的宝贵生命见证了党性光辉。他做事不讲得失,不怕苦、不叫累,总是冲锋在前。他勇敢地跳入了刺骨的湖水中救人,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两位8岁儿童,以自己的宝贵生命释放新时代“两学一做”正能量。 英雄的生命没有白白失去,两名落水儿童得救了。蔡松松舍身救人的事迹在群众当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当地媒体称之为当代“罗盛教”,中共泸州市委追授蔡松松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新华社、《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相继发文,追记蔡松松31年的短暂人生中留下的珍贵回忆。他之所以能够拥有如此的荣誉,不是徒有虚名,而是在关键时刻体现出舍自己顾大家的崇高精神境界,他用生命践行了“两学一做”。我们都应该向英雄蔡松松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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