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全省各级纪委全会也进一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述责”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难点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群众信访、社会稳定、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民主集中制等进行述责。“述廉”是围绕个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述廉。 述廉述责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述廉述责,加强对“一把手”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述责述廉为方法,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把自己的主体责任摆出来,把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摆出来,哪些是自己做到了的,哪些是做得还不够好的。通过报告总结自己,让自己更明确自身的主体责任;通过民主评议,通过现场听、问、评,自觉树立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坚持组织原则和民主程序,主动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以此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增强监督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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