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9号参加四川同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 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的项目名称: “平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系统)建设、弱电机房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TFD-采-16ZC11182)第一包 项目采购活动。 在参加本次投标之前,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根本就无实验仪器的销售业绩与相关的渠道,但是这并不妨碍它投标,因为在投标当中“自贵人相助”,果不其然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以460分,只比第二名多出0.15分中得此标,真是“可喜可贺”。 在它的投标文件中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无良商家的本质,所投设备尽可能采用低端、落后、低成本的产品,如实在不知道为何物的分析设备,就瞎编乱造,厂家,型号子乱写,更出格的是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竟然使用停产已久的淘汰产品投标,原先售价仅十万出头的原吸,竟报出四十多万,而其他厂家的产品都是高于市场价的2-3倍,同时肆意伪造相关产品资料与资质!何其的厉害啊!采购人好不容易争取的一百多万用于更换性能优异的检测分析设备,就这样被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用一堆犹如废铁的设备套去148万之多。胆大妄为、无视国法,公认践踏纳税人的血汗钱!严重危害平昌县卫生、疾控的检测任务安全工作。 在此次招标违规违法现象如下: 一、代理机构暗箱操作、偏袒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同时在接到投诉信公认威胁质疑商家,违背代理机构服务于采购人的本质。 二、相关专家无视标书中出现虚假响应,伪造技术资料、缺乏产品与厂家的相关资质,全心全意配合代理机构,为其乱加分。 三、平昌县财政局采管办敷衍了事、不秉公执法。竟然把投诉人提供相关厂家合规合法且带有相关厂家的鲜章的资料,说成是成“属于网上下载打印,提供的彩页资料也是是残缺不齐不够完整”被认定不可信。而河南菲尔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是照抄照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再盖上自己的公司鲜章的技术参数资料,就是合规合法的资料吗,真是可笑之极。 如此监管单位怎么能对得起政府对你们信任,怎么能担负得起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职责,维护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与专业性? 如今到人民法院打官司显示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而对面如此有背景的代理机构提出申请行政复议还有用吗? 为了将违法乱纪的,一堆废铁卖出黄金价的供应商绳之以法,在此还求各位大侠指更为有效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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