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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谢谢欣赏

宜宾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后被射杀,警方调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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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2
这警察实习生吧   还发枪  有关系啊   哎 这警察跟这受伤的啥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为什么非要开抢打死可开抢打他别的地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警察是可以随便杀人的,他杀人是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她媽的這是不是執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防卫过当或涉嫌故意杀人,滥用警力,草菅人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这个人没死之前从来没听说有精神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打手,或者打脚不可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还有向上级请示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你是高县公安局的?还是你吃过高县公安局的亏?无凭无据不要乱bb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3
德 理 都到那里去了?警察应该各方面素质都要很过关!所谓的“以人为本”就这样体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所以说,枪壮男人胆,有枪不使,过期作费,老百姓是枪杷子!天下老百姓,三思啊!这是警察的权利,不请示上级领导,和批示!随意开枪射杀!请问天下百姓?你们有枪吗?如果你们手中也有枪!你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请记住!警察是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的!军人是杀敌人的!你们是警察敌对双方的关系!你们说该不该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跟着政府走,错也是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应该先鸣两枪警告,如再反抗或威胁他人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开枪,并且不应致人于死地啊!是不是有旧仇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而且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视频中另外个特警还在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枪口不是对敌人吗?怎么对着平民百姓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这警察绝逼想:终于有机会用枪枪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拿着刀没有冲来砍你民警,如果冲来砍民警,也不该打致命地方,是一条命呀,难道老百姓的命就不重要吗?希望调查给广大民众一个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官官相护很正常,家乡不是有乳腺癌症的保险吗?交50元顶50000元吗?乡镇当官的去给你办,落实情况后50000远得到了,但是当官的还要你拿1000元报酬给他,这就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所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官的也是一样。天下乌鸦一般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4
最多可打脚或不致命的地方何必要打死人呢?况且也没向民警进攻:要负责任的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0:35
没权没势,你拿什么和警察说?政府的腐败从基层就可以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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