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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后被射杀,警方调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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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2
感觉像回到民国时期的警察,三个警察还用得着枪击一个持菜刀的吗?何况那人是精神病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2
要是拿刀就开枪打死人   哪菲律宾杀死中国人 怎么没有开枪打他们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2
拿刀砍人就是不对,尼玛动不动就拿刀砍人,不是神精病是什么,手里有刀又砍伤了人,说明这人心态危险。不打死,说不定以后还更猖狂,危及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3
草菅人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3
有精神病,小小的事情为什么开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4
如果是事实,就是真砍警察也不能开枪呀!政府配枪给警察是让你们保护民众。不是滥用职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5
就该开枪打死好,特别是有精神病的。否则他出去还要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6
现在的警察说的话就是法,因为手中有权、有枪,主动权在人家手里,有啥平等可言!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7
听说是击伤后继续反抗,因l玷立不稳,倒地后不慎意外摔死,倒地后还上了手拷,还组织抢救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8
弱势群体啊,就这枪毙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8
哈……神精病,我看你们都神精,知法范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8
欠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29
谁给你这样大的权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2
该对拿刀手上开枪,把手打伤不就解决了吗?

发表于 2017-3-29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警有何权利可以开枪,这叫草菅人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3
在持刀过程中未对他人造成生命威胁时,处置民警不应该任意开枪,如果这个案子处理得不好,以后的民警将效仿此案的处置方式,这样有如意贱踏和剥夺他人生命之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4
吃着国家的饭、拿着老板姓的钱、干着狗B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4
吃着国家的饭、拿着老板姓的钱、干着狗B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4
吃着国家的饭、拿着老板姓的钱、干着狗B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3:34
我手中是热兵器,你手中是冷家伙,你看我能撂倒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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