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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男子持刀与民警对峙后被射杀,警方调查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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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32
部队教你们的基本知识(擒拿短打),不知道学到哪去了,三个人对付一个人还要用枪,是不是太笑话了,你们还有够当警察的资格吗?不是培养你们用枪口对着中国人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34
精神病能卖菜?不过想想还能开车,也就知道我想差了…被击毙的此人,肯定无权无钱…如果此人有钱,只是应激性犯病,也不会被击毙了…鉴定完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3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36
开春季节,狂犬发病高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1
这就是生活!吃亏的总是弱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1
草管命,谁开枪谁受处罚,以致扺命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3
可惜一粒老鼠粪.坏了一锅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3
可惜一粒老鼠粪.坏了一锅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4
其实可以打伤就行了,你这杀人闭口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4
警察就了不起,草管人命,谁开枪谁抵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4
事件性质还没完全定性,大家别揣测和胡乱发感言,当天现场人那么多,相信调查组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结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46
近一个月了,公安还没有调查清楚,我想是不是公安在策划什么方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0
那些古惑仔天天拿刀挥舞不去打死几个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0
那些古惑仔天天拿刀挥舞不去打死几个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4
老百姓没关系就该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5
谁还敢上高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5
不把刀放下就开枪打死人?首先砍伤人也不至于死罪,况且还是一个精神上有问题的人,就算是死罪也该有法院确定,是不是持枪民警跟此人有私人恩怨?用这种方式公报私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4:55
唉、穷人说不起话、所說没有后台帮他伸腰、吃亏的都是没背驳的穷人、老白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5:01
生命是宝贵的就这么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29 15:03
为什么群众都愤怒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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