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我市各县(区)纪委全会也开展了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进一步强化了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就是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的最好载体。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责任,不同的责任有着不同的担当,领导干部,只有从自身做起,压实主体责任,时刻为党员干部树立表率,才能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从而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通过公开“述责述廉”,让领导干部们把一年来都承担了哪些党风廉政责任、如何抓责任落实、取得了哪些成绩和不足,晒在阳光下。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作为财政部门,我们也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于2015年期,建立并推行财政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和中层干部年度述责述廉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采取每年随机选择2—3名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大会口头述责述廉,每季度由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重大重点工作和廉政工作情况的形式,推进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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