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全省各级纪委全会也进一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述廉述责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干部公仆意识的有效措施和载体。
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就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 “一岗双责”。 领导干部通过述责述廉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树立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的思想自觉,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
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就是强化党内监督,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述责述廉加强对“一把手”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也使纪委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开展。
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是增强领导干部公仆意识的有效措施。通过述责述廉,引导领导干部在行动上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的自觉,在思想上增强知敬畏、存戒惧的认识,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工作职责所在,从而增强其公仆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