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两名八岁儿童不慎落入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听到呼救而来的民警蔡松松同志毫不犹豫的跳进水里施救。在勇救落水儿童后,由于体力不支,蔡松松同志不幸牺牲。蔡松松舍身救人的事迹在群众当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新华社、《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也相继发文,追记蔡松松31年的短暂人生中留下的珍贵回忆。 近日,中共泸州市委追授蔡松松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决定,追授蔡松松同志“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其先进事迹也将作为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动榜样,在全省范围广泛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蔡松松同志生前兢兢业业,为民务实,为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得到当地群众的诸多好评。面对冰冷的湖水和落水儿童的呼救,他选择了和责任和担当,在关键时刻体现出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境界,用生命践行了诺言,英雄的荣誉实至名归。 英雄蔡松松给当代青年树立了榜样,给社会传播了正能量。在追忆他的同时,当代青年应学习和发扬他的精神,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青年作风,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在工作和学习中,创造不平凡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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