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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玉东

[群众呼声] 问政青羊区政府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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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2:47
相当于北京皇城根的黄金地段位置,这么低的评估价格根据是啥?老百姓的利益谁来保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2:54
你有毛病啊,ZF政权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什么是民生工程?要公道打颠倒,这事换做是你家,看你会同意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2:56
他买你的是13000,你要买他的就是31000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2:59
想改变历史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2:59
如果不合理的赔付,让你买不起房,无家可归,你还会这么高尚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06
请问领导给我们定义为棚户区的依据??本次搬迁范围的地理位置位于成都市中心区域,区域的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气、讯、路配套齐全,道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出行便捷。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事业发达、优质资源聚集高效,如市三医院,实小、体育场、美术馆、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环境绿化优美,如天府广场,人民公园等,难道这样的地理位置,资源环境,文化氛围还属于棚户区?作为祖国的西部中心城市的中心区域,经过建国后68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真的就这么落后吗?其次是我们居住地建筑群是低密度,低容积率(不足1:2的小区),所有设施完善,于96年建成。雨污分流,环境、绿化、安全管控、消防通道等方面相当规范。结构为多层砖混,层层设圈梁、转角及单元门设构造抗震柱,全部用国标钢材及高标号水泥建成,中建二局施工,被评为优质工程,至今20多年完好无损。离50年使用年限不足一半时间。何为棚户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12
希望政府部别在老百姓头上吃一嘴来打造自己的形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16
市中心房子评估价格才13000元?这是闭着眼睛做出的?周边二手房市场行情都2万多了。拆迁价格是否合理,看是否在相同区域买得起房子......这个13000太让人反感了,简直用来恶心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19
打糊乱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29
我想问问,征收的意思是什么?就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没有话语权,别人想什么价就什么价?想让你搬就让你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38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43
我建议全部原拆原迁,即把原规划在成都中心周边建的配套商住楼房分配给愿意留在市中心的住户,四五年后建成也等着,成都中心的中心13000元/平方米确实太低了,总不能比其他周边拆迁补偿得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50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53
简直像抢劫,不合理

发表于 2017-4-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现在拆迁人员的意思不是在跟我们商量,他们的意思是“就这个价你不干也得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3:56
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官,给我们定的棚户区,给我们定的公平公正的价格,是问这个价格在中心城市那里买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4:00
拆迁涉及人民群众最最切身的利益,考量一个城市的政府对待百姓的良心和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4:03
投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4: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禁止将农村征地安置还房、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项目等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时还指出“人口密度过大的旧城区,鼓励和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或降低开发强度,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模拟搬迁补偿方案没有贯彻文件精神,没有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将居民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强行异地补偿至东三环外。相关利益方在“棚户区”上刻意模糊概念,存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之嫌,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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