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议,5名市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评议。全省各级纪委全会也进一步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述责述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干部公仆意识的有效措施和载体;也是党内民主监督的基本要求,既要述出成绩也要述出压力。通过民主测评更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方向,这对述责述廉对象是一种鞭策,也是一种提醒和激励。这次5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公开述廉述责,就是向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传达省纪委的要求和决心,通过述责述廉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改革稳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而扎实的开展述责述廉活动,是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坚持较真逗硬,不走过场,把领导述、上级查与群众讲结合起来,见人见事,红脸出汗,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利都是党和人民群众所赋予的,落实工作岗位的主体责任。要用好问责利器,应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党的领导作用没有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了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的;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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