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向建周却将钱转到他个人的帐户据为己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资金不准转入个人帐户(资金兑换帐号:88190110384304524)开支,资金结余情况多年不予公布。
明细如下:
该村总共2块,分别为214亩和288亩,总计502亩。
实施年度:
2011~2012年,9.75元/亩*502亩*2年=4885.50元
2013~2016年,14.75元/亩*502亩*4年=29618.00元
合计:34503.50元
7、2015年向建周以刘成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药材为名(非法集资,另案材料以做说明),拖欠一、二、三、五社群众劳务费,最终以打白条的方式抵2016年的医保款,在村文书向高林交割帐务时(给各社开据注明)到向建周处割帐,向建周以公业务费支出了2700多元农户医保款?
8、2014年刘成文任文书时,不知何故将二社2人,三社2人医保款共计360元,在2015年年度结算时向建周将其列入公业务费支出?
9、2015年刘成文擅自改动陶家坝村三社赵秀英耕地保护补助面积,将文书申报该户面积4.7亩改成3.2亩(实补3亩),在2016年结算时因赵秀英扬言要上访,向建周,刘成文拿公业务费给赵秀英支付(2015年和2016年)两年直补差额款540元。
从以上反映的材料而论,向建周,刘成文身为我村主要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公私混淆不清,朋比为奸,损害国家利益,伤害群众利益,玷污党的执政形象。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八项要求”,以及党组织对选拔、考察、使用干部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七个有之”、“六个坚决查处”的相关纪检监察条例,对群众反响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和核实,给予严肃处理。清理村级财务,整肃干部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净化全村政治空气,纯洁民情民风,立纲纪,树警戒,惩办党内的害群之马,以“教化”促“风化”,开启“民智”、引导“民知”、倡导“民思”,开创全村的新局面,是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提倡正气、正义、正能量,坚决打压宗族恶势力,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注重民生、民计和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健康发展,只有这样芝苞乡这个一级党组织才不会跑偏,才会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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