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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河南商水县刘改清冤案五:法医鉴定出幺蛾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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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商水县公安局法医曾经否定了商水县创伤医院、周口市中心医院两家医院对刘改清老伴张够的伤情诊断意见,鉴于这一客观事实存在。而打人一方却又在村中散布说:我们家有的是钱,他们(受害人刘改清张够夫妇)告到哪里,我们就用钱买到哪里刘改清、张够夫妇就怀疑商水县公安局法医被打人一方收买了。要不,法医为什么要黑白颠倒?把张够伤情“T12椎体压缩性骨折”变成了“T1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因此,刘改清夫妇不认可商水县公安局法医的二次鉴定意见,继续不停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访)。
    2016年7月20日,周口市公安局出具了(周)公(刑)鉴(伤检)字【2016】680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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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周口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

    在周口市公安局出具的(周)公(刑)鉴(伤检)字【2016】680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中,虽然周口市法医认可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对张够伤情是新鲜骨折的认定,但是,周口市公安局法医维持了商水县公安局法医对张够伤情属“轻微伤”的认定。刘改清、张够夫妇认为,周口市公安局法医这样做是“上下包庇,官官相护”(未完待续)

     此致

周口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4日星期二
中国律师中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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