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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平昌城管公车私用外出游玩?真相:私家车违规喷绘“城管”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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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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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巴中4月5日讯(记者 邱泽相)4月3日,平昌一网友在平昌本地论坛发帖称:4月2日,正值清明假期,其在平昌县白衣镇的河滩边发现一辆城管公务车停在烧烤摊旁,车顶有警报装置,一貌似城管工作人员的平头男子站在车旁和旁人聊天。帖子发出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网友们纷纷质疑这辆“城管公务车“在假日期间涉嫌公车私用。

  今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游策胜,游局长告诉记者,帖子发出后,平昌城管局高度重视,经查,网友所指的这辆“城管公务车“并非平昌城管系统的公务车辆,而是平昌县白衣镇文昌社区主任张某华的私家车辆,车身的”城管“二字也是其私自喷绘上的。游局长表示,因为城管局与白衣镇文昌社区没有隶属关系,下一步,城管局将会同白衣镇党委政府责成张某华迅速对车辆进行整改。

  针对帖子所指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事件当事人平昌县白衣镇文昌社区主任张某华,他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车确系其私人车辆,事发当日自己开车外出工作,在路上遇到了几个朋友,便将朋友送到了白衣镇河滩边,然后下车和朋友闲聊了几句。“车是我去年10月份买的一辆二手车,车买回来以后,我就在车身上喷了‘城管’二字,当时没有向城管局和白衣政府报备;警灯是我几年前在一个汽车修理厂买的报废警灯,警灯的加装也没有向公安局和白衣政府报备。“张某华向记者说到。

  张某华称,在车身喷“城管”二字和车顶加装警灯,主要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因为文昌社区的管辖主要是场镇街道,这样也是为了方便维持街道的秩序和对老百姓进行政策宣传。”

  随后,就该车车顶上的警灯,记者还电话联系了平昌县公安局政治处,政治处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四川省特殊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才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或使用证,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安装或持有该使用证。而未经批准在车辆上安装、配置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将收缴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并吊扣驾驶人6个月驾驶证。

  针对此事,本网记者还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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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5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违规随意喷涂城管公车,老百姓发现之前,就没有相关职能部门发现其违规吗,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没,该追责不?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7-4-5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人必须讲规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5 20:34

发表于 2017-4-1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张主任真是牛,

发表于 2017-4-1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一个,怎么当上社区主任的,张某华称,在车身喷“城管”二字和车顶加装警灯,主要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因为文昌社区的管辖主要是场镇街道,这样也是为了方便维持街道的秩序和对老百姓进行政策宣传。”这段话有力度令人深思

发表于 2017-4-1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奇葩。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7-4-1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一篇去平昌论坛本站,平昌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解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1 12:37
说白了就是许多乡镇政府请的临时工,主要就是整乱停乱放,一般都是由当地"吃得开”人来做,尽管方法粗暴,政府也是默许的,不然怎会给他们发工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1:25
这样的回复,你让交通管理部门情何以堪!还两年了,他是怎么通过年审的?自己违反了八项定,还拉交通部门来垫背。
发表于 2017-4-1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岸水野地雀云 发表于 2017-4-13 12:33
麻辣论坛以后未经许可,禁止在麻辣论坛炒作本人的首发话题,禁止使用引用转载巴中雀云哥的任何原创文章, ...

帖子发进网络,如果你注明不得自行转载,那是可以的;但是不准网友讨论,谁发言就扣上“炒作”,这是哪家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13 16:12
你信吗?这样的回复是侮辱老百姓的智商!打dang的面!

发表于 2017-4-14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太小儿科了吧,欲盖弥彰,真是岂有此理。

发表于 2017-4-1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昌社区是白衣镇新街为主的社区,大多数居民是从其它地方迁移来的,集贸市场也在该社区,一座龙门大桥勾连凤凰社区和文昌社区,每逢3、6、10当场,窄窄的街道两边尽是游商的地盘,龙门桥文昌社区一端桥头,正是集贸市场二合一进出口的交汇处。这儿的安全风险,让近在10米之内的白衣镇派出所都神经紧绷着。
      城管局的工作重心,历来在县城,乡镇几乎无人问津,年轻的张某华主任,上任伊始自然怕当场天那儿出安全事故了。社区无没有执法权,怎么才能把不进入集贸市场的摊贩赶进去,怎么才能把桥头占道经营的人劝走?可惜得很,这些问题居然没有一个懂法执法的人,出面去解决,今天都说得条条是道,法律精通得很了。我觉得那小伙子是有点冒失,你管不了可以汇报噻,然后申请当场天让可以执法的人去那儿嘛。
      明明一个私人长安,偏要去戴个顶子?洋盘些!大家逻辑性地如此解读你了……

发表于 2017-4-1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路大神别以为我是张某华的托儿,可以拿人格担保:我是去年发觉他在黑化街道时,看到一个勤快的民工在跑前跑后做活,后来开那顶子车来工地时,一打听才知道:他却钞票,自己参与劳动挣几个的张某华主任,至今恐怕他不知道我的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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