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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三聚氰胺”受害儿童父亲索赔被判敲诈,二次再审终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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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1:30
法是当权当钱者的口号,没权没钱者,等你赢了以是伤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2:31
中国人太不值钱了,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不如一支动物值钱。不信试弄死一支熊猫不判你死罪还处罚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2:48
我也是醉了,刚开始判有罪,人家坐完牢出来又判无罪,那人家这牢不是白坐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2:50
什么世道啊?这是厂家设的局,法院居然判受害人有罪,看看有无钱权交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2:51
那几年,强权就是真理就是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3:24
依法违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3:26
原来的判官是吃屎的吗?凭啥判了受害者家属5年,错过了孩子五年的成长,况且孩子已经生病了!不,那个社会太黑暗了,他什么都懂,只是他在装睡,装傻,不应该让人民买单!站出来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3:51
其实应该问问先前的审判官要是你家孩子吃了奶粉得了病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施恩公司呢?还判人家五年你还有没有人性黑心的审判长。现在这个社会是有钱人是你大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4:31
现在怎么解决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4:40
我觉得一审的法官该判吃死,即使要求赔偿三个亿,怎么和敲诈勒索扯上半毛钱的关系!况且索赔300万也不多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5:16
r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5:23
直接用炸药把厂房炸掉,炸死董事长全家  炸死贪官污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6:45
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6:55
中国法律就是这样,有理无钱人你莫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7:40
无赖啊!幸亏有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7:46
用法律来维护这件事情 曝光是对的 但是人啊!要试可为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7:52
这些不复合逻辑的事还发布出来筒直丟中国的脸,更是是黑社会,那是什么法律,一下有罪一会又无罪,依我看如果別人孩子检查结果真跟奶粉有关,那就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8:19
一审判决的法官判错,害的别人坐5年的牢,法官应该有罪,判一审法官的重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8:23
孩子的健康才值三百万,狗屁法官还判敲诈,虽正义得到申张,但那冤坐的几年窂如何算,娃儿的健康怎么算,前期的法官到底收了商家多少钱应当一查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9 19:03
我觉得我应该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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