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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三聚氰胺”受害儿童父亲索赔被判敲诈,二次再审终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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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00
呵呵,如今的社会有正义可言吗?好人永远都是被误解后被澄清的,坏人的惩罚过程和力度都是敷衍过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02
把一审法官的收入和支出比较下,那归儿子说得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14
这样的判决让我们看到了一上希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14
中国的法官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谁给的多、有关系就是无理也变成了有理!维权又怎样?反正中央人民政府又没有专门的监管部门来监管它们!除非是闹的全国人民都知道了、都喊不平的时候,中央才派员来调查处理!到现在泸县太伏中学案不是一样不了了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15
这种人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20
有了40万就能翻案了,还是钱能伸张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20
错判的法官呢?就这么了啦?不是终生追责么?不能就这么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26
天朝的王法跟橡皮筋一样,胡乱判,法制社会是自欺欺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26
这样判,那以后遇上类似的事情,就是要闹,就是要狮子大开口。因为闹的越凶越大得到的实惠越多!签字画押的事都可以反悔不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44
这样的人还配做法官,坚决追究审判法官的刑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50
安全可有保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51
奶粉害人,谁愿意要索赔,都愿孩子健康成长?但有些厂家为了利益,不顾消费者的死活,望政府加大力度,打击那些黑心厂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19:55
笫一次索赔40万元,但没有公正,原告方可以进行二次索赔,喊价300万,但被告方可以还价,原告方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成在敲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0
这些初级法官咋回事,尽闹笑话。确实该整顿学习了。业务水平不行的该换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2
正义还是在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2
这就是天朝的法律,当时的法官就是吃屎长大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3
国家质检部门是干啥吃的,为何没有检查出问题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4
真是胡扯,当时为什么不这样判,是收了黑钱吧,是我出来不尽要那三百万的赔偿,还要找政府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费,还要把当时的办案人员弄进去住几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4
真是胡扯,当时为什么不这样判,是收了黑钱吧,是我出来不尽要那三百万的赔偿,还要找政府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费,还要把当时的办案人员弄进去住几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4-7 20:16
300万算个毛!牢白座了?加倍赔偿!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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