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路乡人民政府
关于南江县关路乡柏垭村评议低保
干部无担当一贴的回复
“小明10”网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你在南江麻辣论坛中发贴反映问题,立即组织专人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于后。
经柏垭村4月6日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柏垭村共评定出享受2017年农村低保人员23户28 人。4月10日,乡城乡低保评定领导小组审查,符合政策规定并公示享受2017年农村低保人员有 5 户 8人。他们分别是:杨仕海、简永刚、邓良兴、邓良万、张永清等5户 8人,不符合政策规定取消资格的 4户 4人,正在重新入户调查、核定收入的13户16人。
一、关于“第一榜公示有精准扶贫户享受低保应该合规及一、二级重度残疾应该合规”的问题
本次评议通过的杨仕海、简永刚、邓良兴、邓良万4户7人,是“低保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本次评议通过的 等 5 户9 人,是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5〕37号]规定,家庭困难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二、关于“为亲属吃低保于村干部勾结拉帮派及有车、有房、领国家财政资金享受低保”的问题
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巴府令2016第39号)文件规定,长期大病患者(政策规定的大病病种)、长期精神病患者、18类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申请评定城乡低保。截止目前,未发现你反映的问题。如你对柏垭村评定出享受2017年低保人员有异议,你可以向乡纪委举报,我乡将严肃查处城乡低保评定中的不正之风。
欢迎你,监督柏垭村和我乡的城乡低保评定工作!
关路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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