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商品是指商品的质量没有达到国家质量管理法规 所规定的标准的商品,具体包括如下种类:(1)没有达到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商品;(2)伪造和虚构检验数据或者伪造检验结论的商品;(3)没有合格证或者没有合法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商品;(4)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的商品;(5)限期使用的商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商品;(6)制造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商品;(7)凡属处理品的(含次品、等外品)而没有在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的商品;(8)已经失效、变质的商品。从以上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可知,假冒伪劣商品不单纯是该商品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符合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及使用性能的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即不合格产品;还包括该商品所内涵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等)的使用没有获得合法所有权人的许可,即假冒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商品。就假冒商标的产品,又可以分为:(1)假冒商标,同时产品本身没有达到同类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的,属于不合格的产品;(2)假冒商标,但商品本身的质量达到同类合格产品的最低质量标准的,属于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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